山东财经大学2015年新生报到须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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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6
第二部分 新生缴费办法
一、缴费方式
学校为每位新生在农业银行开立一张银行卡,并附《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入学通知书等一并邮寄给新生。银行卡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专用账户,新生务必在8月26日前将至少多于应缴学杂费总额10元的款项存入或汇入该银行卡中,由银行集中批量扣缴。扣款成功后,学校财务处将打印的缴费票据发放到新生所在的学院由老师代发给您。这样您报到的缴费环节提前完成,无需现场排队缴费,即可持票据办理其他报到手续。通过绿色通道报到的同学,需先经学校相关部门确认,除学费、住宿费可缓交以外,其余费用必须全部缴纳,现场缴费后再办理其他报到手续。
我校学生在校期间,学校与学生发生的学杂费扣缴、奖助学金的发放均以此农业银行的银行卡为载体。同时,日常生活费存取也可以使用此账户,请妥善保管。
二、银行卡使用说明
1、您收到的银行卡初始支付密码为“151551”,接到卡后请本人持身份证到农业银行柜台办理银行卡激活(激活交易4559)。银行卡激活需修改密码(请牢记新密码!)。
2、修改密码的方法:一是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任何农行网点柜台办理;二是通过农行自助设备(如自动取款机ATM、查询机BCM)修改。
3、存款缴费:您可以持银行卡(或卡号和身份证)到最近的农业银行网点直接办理存款手续,也可以使用网银或到其他银行办理电汇手续,汇款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汇款单的填写如下:
收款人:学生本人姓名
收款人账号:学生本人银行卡号
汇入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汇入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汇款用途:学费
4、关于银行卡减免年费问题:根据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定,银行根据持卡人本人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年费账户,因此银行卡持卡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任何农行网点柜台申请减免10元年费,未申请减免10元年费的学生请在存足学杂费的同时多存年费10元。
5、如果您在银行卡的使用和缴费过程中存在疑问,请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服电话95599,也可拨打农行济南高新开发区支行咨询电话:0531-62310712,0531-62310707,0531-62310706。
三、缴费标准
新生缴费标准一览表 单位:元
专业名称 | 学费 | 住宿费 | 教材费 | 其他 | 合计 |
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财务管理 | 5200 | 1200 | 700 | 696.8 | 7796.8 |
经济统计学、税收学 | 5100 | 1200 | 700 | 696.8 | 7696.8 |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投资学、审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数学、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用管理、网路工程、工程管理、数字媒体技术、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际商务、资产评估、农村区域发展、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物流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 | 5000 | 1200 | 700 | 696.8 | 7596.8 |
贸易经济、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体育经济与管理、管理科学、文化产业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4900 | 1200 | 700 | 696.8 | 7496.8 |
法学、英语 | 4400 | 1200 | 700 | 696.8 | 6996.8 |
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法语、日语、商务英语、新闻学 | 4300 | 1200 | 700 | 696.8 | 6896.8 |
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 | 8800 | 1200 | 700 | 696.8 | 11396.8 |
中外合作办学 | 18750 | 1200 | 700 | 696.8 | 21346.8 |
校企合作办学 | 8800 | 1200 | 700 | 696.8 | 11396.8 |
备注:其他缴费项包括:学生公寓用品461.8元,查体费60元,保险费80元,军训用品95元。 |
四、补充说明
1、学费按学年缴纳。
2、住宿费按学年缴纳。由于各类公寓收费标准不同,暂按每生每年1200元标准预存,待入学后,视实际入住情况扣款。
3、教材费按学年分次缴纳,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4、收费中其他项目为代收公寓用品费、军训服装费、查体费、保险费等,其中保险费是按学年收取,公寓用品费属自愿购买,自带被褥者待新生入学后予以退还所扣款项。
5、缴款票据是学生缴费的依据,应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以备在校期间查验。《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两份需在报到时交所在学院。
6、由于集中报到时取现困难,请各位同学务必按照上述要求的时间将学杂费存入银行卡中,通过银行集中批量扣款,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第三部分 户口
根据鲁公发[2007]289号文件,山东省生源录取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山东省外生源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与不迁都自愿,但入校时不迁者,以后不再单独办理落户手续),如需迁户要去当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证”办好,迁移地址注明分别为:
1、经济学院、财政税务学院、金融学院、保险学院、国际经贸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体育学院的新生: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0号舜玉路派出所。
2、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统计学院、法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艺术学院的新生: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
新生“户口迁移证”应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所用汉字)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落户。
2、右下角应盖有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备注栏内应盖有证明户口性质的印章:如“农业”、“非农业”或“地方城镇居民户口”。
3、骑缝线上应填有编号。
4、不得有任何涂改,凡填写有误的,要重新更换新的“户口迁移证”,私自涂改迁移证作废。
5、所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中表示年龄的8位数与填写的“出生日期”必须完全一致。
6、必须是打印的,如果是手工填写的,必须注明原因,否则将不予办理落户。
第四部分 组织关系
党员自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要持团员证及团员档案材料来校结转组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