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福建体育高考平行志愿录取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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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24
平行志愿录取
(一)录取控制分数线
1.体育统考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全省体育类招生计划总数的2.5倍以内划定。
2.文考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省招委会确定的理工(或文史)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省招委会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二)投档比例
原则上按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招生计划的1:1投档。
(三)投档和录取原则
1.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文科按照体育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理科按照体育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排序后,再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栏目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栏目志愿中一旦发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2.各批常规志愿与征求志愿均只实行一轮投档。
(四)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
(五)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向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结束后,如仍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经批准,文考成绩可在线下20分以内,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求志愿时有填报该所院校志愿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