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长沙民政学院单独招生简章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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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20
长沙民政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简介(草案)
学院简介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民政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高等院校,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为教育部首批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院校之一,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万余人。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学院”、“湖南省文明单位”、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近三年,毕业生职业证书获取率、用人单位满意率都超过了95%,我院毕业生就业率比同类院校高出十多个百分点,其中一些民政社工类专业,全部实现就业,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获得一次以上的择业机会,毕业生供不应求。
学院正在建设成为改革领先、发展领先、管理先进的创新型高等职业院校,成为国家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基地,成为湖南省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不断追求卓越,建设一流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努力跻身世界一流社会工作高等院校行列。
国家示范性院校单独招生简介
单独招生是教育部为了推行教育考试改革,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在部分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的一项试点工作, 由示范性院校自主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 录取学生性质与统招录取学生完全一致,录取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已参加2011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和已参加2011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单独招生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或指定地点报名的方式,即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网站(www.网址未加载)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后,持本人身份证、网报号(报名时自动生成)和报名考试费,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指定的考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2、单独招生报名工作将于2011年2-4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资格确认时间、报名考试费金额、考试时间以及考试地点,以我院网站(www.网址未加载)上公布的为准,请各位考生注意浏览。
三、单独招生专业及填报专业志愿
1、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类别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层次 |
民政社工类 |
民政管理、民政管理(婚庆管理与服务方向)、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物业管理、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咨询、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运动保健方向)、护理、戒毒康复、老年服务与管理、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园林工程技术(陵园设计与管理方向) |
文理兼 |
高职(专科) |
电子信息类 |
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软件技术(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方向)、电气自动化技术(限招理科)、应用电子技术(限招理科)、制冷与空调技术(限招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限招理科) |
除限招理科的专业外其余专业文理兼 |
高职(专科) |
艺术类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艺术设计(数码影像艺术方向)、艺术设计(体育表演方向) |
艺术类 |
高职(专科) |
经贸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证券投资与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 |
文理兼 |
高职(专科) |
外语、文法类 |
涉外事务管理、涉外事务管理(应用日语方向)、商务英语、涉外旅游(航空服务方向)、涉外旅游(韩语方向)、涉外旅游、涉外旅游(高尔夫方向)文秘、信息传播与策划、法律事务、信息传播与策划(编导方向) |
文理兼 |
高职(专科) |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采取文化课(只考数学、英语)+综合测试的模式。
综合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各专业的测试方式和内容详见我院网站(www.网址未加载)。
2、录取:。
(1)录取分数线由学院自行划定,学院将结合考生文化课与综合测试的成绩,按普高和中职学生分别录取,在专业大类中按填报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2)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湖南省2011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3)录取人数以当年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五、联系方式
1、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 410004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传 真:0731-85572744 学院网址:www.网址未加载
联系人:谢海波 何巍湘 曾秋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12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