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高考公安院校录取政策

山东高考最新信息
2015/6/19
录取
(一)公安高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均安排在提前批次。本科专业录取前填报1次志愿,录取过程中征集1次志愿,均填报1所高校,征集志愿还设有公安类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专科专业录取前填报1次志愿,报1所高校,设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不征集志愿。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的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军检合格考生名单,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分别投档,由招生高校根据考生综合评价信息、面试情况及考试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军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投档。
当本科专业第一次填报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网上分高校公布缺额计划,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参与征集志愿。省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征集志愿后,对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由省招生考试院在服从公安类高校调剂的合格考生中,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据缺额数随机投档,额满为止;专科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按上述方法调剂投档。招生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
公安高校考生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结果共享。
依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因公牺牲、致残(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公安高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公安高校定向培养专业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进行。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进行投档,相关高校审档无异议后予以录取。如有考生审档不合格,则按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顺序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一)公安高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均安排在提前批次。本科专业录取前填报1次志愿,录取过程中征集1次志愿,均填报1所高校,征集志愿还设有公安类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专科专业录取前填报1次志愿,报1所高校,设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不征集志愿。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的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军检合格考生名单,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分别投档,由招生高校根据考生综合评价信息、面试情况及考试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军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投档。
当本科专业第一次填报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网上分高校公布缺额计划,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参与征集志愿。省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征集志愿后,对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由省招生考试院在服从公安类高校调剂的合格考生中,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据缺额数随机投档,额满为止;专科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按上述方法调剂投档。招生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
公安高校考生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结果共享。
依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因公牺牲、致残(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公安高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公安高校定向培养专业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进行。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进行投档,相关高校审档无异议后予以录取。如有考生审档不合格,则按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顺序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