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李煜的评价1500字左右谁能帮我找一下李后主的资料

中国文化
2022/1/9
对李煜的评价1500字左右
作为杰出词人的李煜,在文学方面的成就举世公认。但是作为南唐后主的李煜,他能够登上权力的顶峰却纯粹是个意外。在古代父死子继的家天下,生于帝王之家便有了继承王位的可能,然而皇子李从嘉不但无心参与权力的争夺,甚至还有心主动地退避。他对待权力的这种态度与他家庭中的两个重要人物有着密切的关系。那么,这两个人物是谁呢?他们又究竟是怎样影响到李煜的人生选择的呢?在封建时代,王位的争夺往往手足相残,血雨腥风,然而,南唐太子的确立却波澜不惊,李弘冀既是长子,又建有战功,的确当仁不让。但是这位众望所归的太子却十分猜忌自己与世无争,一心向往隐士生活的弟弟李煜,确实有几分奇怪。那么,李弘冀为什么要猜忌自己的弟弟呢?李冀弘之所以如此猜忌自己的弟弟,恰恰是因为李煜的"面相"刚好符合了传说中的"帝王之相"。在中国古代社会,由于文化以及社会的多种因素,人们认为各种奇特的相貌、民谣或梦境等,都含有"天命"的神秘暗示,所以心生敬畏。这在我们现代人看来,当然是不可靠的迷信思想,但是,赵晓岚教授分析认为,李弘冀对自己弟弟这种基于迷信的猜忌是很有道理的,那么,它的道理是在哪里呢?当时的李从嘉,也就是后来的李煜,面对哥哥的猜忌采取的是"惹不起躲得起"的办法,把自己融入了艺术和自然之中。对他而言,这样做虽然存在无奈避祸的因素,但实际结果是获得了一片广阔的精神家园,他在其中感到了真正的快乐和自由。然而,让他根本想象不到的是,这种隐士般的浪漫生活即将因为一桩残酷的宫廷血案而划上句号,他的人生就此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完全偏离了他为自己设定的道路。那么,这桩宫廷血案又是怎么一回事呢?相关评价南唐杂咏郭磨我思昧昧最神伤,予季归来更断肠.作个才人真绝代,可怜薄命作君王.王国维认为:“温飞卿之词,句秀也;韦端己之词,骨秀也;李重光之词,神秀也”。而且还说:“词至李后主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变伶工之词而为士大夫之词。周介存置诸温、韦之下,可谓颠倒黑白矣”。此最后一句乃是针对周济在《介存斋论词杂著》中所道:“王嫱、西施,天下美妇人也,严妆佳,淡妆亦佳,粗服乱头不掩国色。飞卿,严妆也;端己,淡妆也;后主,则粗服乱头矣。”。王氏认为此评乃扬温、韦,抑后主。而学术界亦有观点认为,周济的本意是指李煜在词句的工整对仗等修饰方面不如温庭筠、韦庄,然而在词作的生动和流畅度方面,则前者显然更为生机勃发,浑然天成,“粗服乱头不掩国色”。胡应麟《诗薮?杂篇》:后主目重瞳子,乐府为宋人一代开山。盖温韦虽藻丽,而气颇伤促,意不胜辞。至此君方为当行作家,清便宛转,词家王、孟。王世贞《弇州山人词评》:花间犹伤促碎,至南唐李王父子而妙矣。沈谦(徐釚《词苑丛谈》引语):男中李后主,女中李易安,极是当行本色。沈谦(沈雄《古今词话?词话》卷上引语):后主疏于治国,在词中犹不失南面王。觉张郎中、宋尚书,直衙官耳。纳兰性德《渌水亭杂识》卷四:花间之词如古玉器,贵重而不适用;宋词适用,而少质重。李后主兼有其美,更饶烟水迷离之致。余怀《玉琴斋词?序》:李重光风流才子,误作人主,至有入宋牵机之恨。其所作之词,一字一珠,非他家所能及也。周之琦《词评》:予谓重光天籁也,恐非人力所及。周济《介存斋论词杂著》:李后主词如生马驹,不受控捉。毛嫱西施,天下美妇人也。严妆佳,淡妆亦佳,粗服乱头,不掩国色。飞卿,严妆也;端己,淡妆也;后主则粗服乱头矣。陈廷焯《白雨斋词话》:后主词思路凄惋,词场本色,不及飞卿之厚,自胜牛松卿辈。(卷一)余尝谓后主之视飞卿,合而离者也;端己之视飞卿,离而合者也。(卷一)李后主、晏叔原,皆非词中正声,而其词无人不爱,以其情胜也。情不胜而为词,虽雅不韵,何足感人。(卷七)冯煦《宋六十一家词选?例言》:词至南唐,二主作于上,正中和于下,诣微造极,得未曾有。宋初诸家,靡不祖述二主,宪章正中,譬之欧唐褚薛之书,皆出逸少。王鹏运《半塘老人遣稿》:莲峰居士(后主别号)词,超逸绝伦,虚灵在骨。芝兰空谷,未足比其芳华;笙鹤瑶天,讵能方兹清怨?后起之秀,格调气韵之间,或月日至,得十一于千首。若小晏、若徽庙,其殆庶几。断代南流,嗣音阒然,盖间气所钟,以谓词中之帝,当之无愧色矣。王国维《人间词话》:词至李后主,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变伶工之词而为士大夫之词。周介存置诸温韦之下,可谓颠倒黑白矣。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故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是后主为人君所短处,亦即为词人所长处。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李后主是也。尼采谓一切文字,余爱以血书者,后主之词,真所谓以血书者也。宋道君皇帝《燕山亭》词,亦略似之。然道君不过自道身世之感,后主则俨有释迦、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其大小固不同矣。唐五代之词,有句而无篇;南宋名家之词,有篇而无句。有篇有句,唯李后主之作及永叔、少游、美成、稼轩数人而已。
李煜,原名从嘉,字重光,号钟隐,李景的第六子,生于937年,959年被立为太子。961年即位,没有年号。
李煜即位时,南唐已为宋的属国。他面对宋朝的压力,逆来顺受,以图苟且偷安。975年,宋军入金陵,俘后主,南唐灭。
李煜在政治上是一个昏君,在文学上却是一个文学家,诗人。其主要成就在诗词上,前期作品主要反映宫廷生活,如《长相思》,《浣溪沙》等。被俘后,比前期有很大突破,代表作有《虞美人》,《破阵子》,《浪淘沙》等。
<<百家讲坛>>赵晓岚教授对李煜的评价:
在佛经里有这样一个故事,传说佛祖的前身之一,尸毗王在修行的时候,一只鸽子为了逃避鹰的追逐,飞到他的腋下请求保护。可是鹰说,我也是一条生命啊,你救了它,我就得饿死。怎么办呢?尸毗王说,我割自己的肉喂你吧。鹰说,那好,可你割的肉必须和鸽子的重量相等。尸毗王答应了,可他没料到,他割尽了身上的肉还是抵不上一只鸽子的重量。于是,他竭尽全力将自己整个人压上了那个天平。这一下子,大地震动,天女散花,芳香满路,而将死的他也重新获得了生命。原来,这是天神为了试探他行善的诚心,而特意设的一个局。
李煜是个虔诚的佛教徒,对于这个故事肯定也相当熟悉。可他没想到,命运其实也为他设了一个局,它让这个有着孩子般纯真心灵的人去品尝亡国的巨大痛苦,最后用极端残忍的方式夺走了它的生命。这就像佛祖的前身在用自己一块块鲜血淋漓的肉去喂命运派来的那只饥饿的鹰,最后还押上了整个生命。但所有的这些痛苦又都成了李煜的艺术养料,成了他词艺术魅力的源泉,也让他在词的世界里获得了新的生命。
西方有个哲学家,叫尼采的说过,一切文学作品中,我最爱那些用鲜血写成的。王国维在指出李煜的词是用鲜血写成的同时,还进一步地说他:俨有释迦、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意思就是说,李煜词中表现的这些痛苦,从本质上来说,已不仅仅是他个人的痛苦,而是像佛祖和基督所感受的那样,是全人类共有的痛苦。因此,当他用自己痛苦的生命,用自己淋漓的鲜血来写词的时候,他的词也就有了永恒的生命力,赢得了古往今来无数人的赞美和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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