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201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3)

江西高考招生简章
2015-3-03 12:00:43 文/朱赫然
十、录取原则
(一)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和考生户口所在地省份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其中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按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须达到以下标准方有录取资格:
1、报考排球项目的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80分(含)以上;报考篮球项目的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75分(含)以上;报考足球项目的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70分(含)以上。
2、报考跆拳道项目的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83分(含)以上,报考田径项目的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85分(含)以上。
3、报考赛艇项目的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90分(含)以上;报考游泳项目的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93分(含)以上。
4、报考乒乓球、羽毛球项目的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国家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报考网球项目的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接近国家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二)录取考生必须达到我校确定的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具备一级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在原始分基础上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在原始分基础上加50分。达到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标准且符合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和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参赛资格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
(四)在具有录取资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
十一、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办法
(一)免试入学条件:
1、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
2、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条件:
(1)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
(2)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二)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运动员,须于2015年3月20日前,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4]177号)文件的要求,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办理。我校对申请免试的运动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最终经教育部批准后,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十二、联系方式及地址
部门: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北区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330047。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 0791-88305096,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江老师 135****2939,体育系
网址:http://zjc.ncu.edu.cn。
附件1:报考网球项目的二级运动员近三年需取得以下比赛成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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