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

贵州高职单招
2015/1/23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选拔招生章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职成发[2013]181号)精神,经教育厅批准,我院面向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进行自主选拔招生。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自主选拔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由贵州省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公办的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院校,是贵州省省级示范高职院校,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贵州省“安全文明校园”、“文明单位”、“绿色大学”。
学校代码:14252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我院校园占地面积48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学校环境优美、设施齐备、功能完善、装备先进,完全能够满足教学管理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学院拥有专任教师400余名,其中双师素质教师占85%以上。建有满足各专业需要的校内实训室和实训基地。通过广泛深入的校企合作,建有校外实训基地近120个,每年提供学生顶岗实习岗位近2000个。
学院打造计算机网络技术、煤矿开采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艺术设计6个重点专业,凝炼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煤矿开采技术3个特色专业,形成网络与通信、建筑工程、煤矿开采、商务物流、商旅服务、民族艺术6大专业群,涵盖近40个专业和专业方向,较好对接了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产业布局。
学院建立了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四位一体”多方联动的校企合作理事会,与企业共同建立了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院与瓮安县政府、省能源局、省旅游局、省建设厅等政府、行业部门建立了战略合作型办学关系;与贵州建工集团、贵州路桥集团、贵航集团、水钢集团、贵阳机场集团等大型企业集团和中兴、华为、思科等世界和国内500强级企业建立了长期的紧密合作型办学关系;探索形成了“优势互补、对等投入、人才共育、过程共管、责任共担、成果共享、互惠共赢”等多元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合作共建了中兴NC学院、兴隆管理学院、贵州建工学院、奥鹏商学院、航空乘务学院等二级学院,走出了合作办学、合作育人的创新发展之路。
我院近年招生规模逐年攀升,现有在校生7000余人,平均报到率达90%以上,历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5%以上,涌现一批创业、就业典型,呈现出“进口旺,出口畅”的可喜局面。
二、自主选拔招生专业和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方向 招生计划
1 酒店管理 10
2 航空服务 200
3 空中乘务 20
4 煤矿开采技术 2
5 煤矿开采技术 地质方向 2
6 煤矿开采技术 矿山机电方向 2
7 计算机网络技术 物联网应用方向 10
8 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管理 10
9 通信技术 移动互联网方向 10
10 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 10
11 软件技术 android移动应用开发方向 10
12 软件技术 建筑设计方向 10
13 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 轨道通信方向 10
14 计算机网络技术 3G网络方向 50
15 通信技术 4移动通信方向 50
合计 406
三、自主选拔招生对象
1、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四、自主选拔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1、点击贵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zvti.com/关于自主选拔招生的相关资料,或进入子网页“招生就业”----“招生网”中下载相关资料和表格。
2、填写《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选拔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交本人高中或中职毕业学校审核后,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3、扫描或手机拍照,将经审核后盖有学校公章的《报名表》图片和《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gzzyzsb@163.com。
4、以邮寄(特快专递)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寄送相关报名材料至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所交材料不予退还,请按顺序理放)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选拔招生报名表》---需加盖毕业学校公章,一式2份。
◆《诚信承诺书》---需本人亲笔签名,一式2份。
◆身份证明---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复印)或考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1份(用A4纸印)。
◆照片---近期一寸照片5张(蓝底、着浅色上衣,免冠)。
◆高中各科会考成绩单或中职在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健康证明---由当地县级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其它材料(非必需材料)---高中或中职期间获取各类奖项、技能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用A4纸印),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二)现场报名
学院自行选定市州各高中和中职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现场报名,收纳相关报名材料(同上)。
五、专业填报
考生在我院公布的自主选拔招生专业中选择2个专业志愿,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六、考核和录取
学院自主选拔招生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为基本依据,结合综合素质情况进行录取。
1、对普通高中学生,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录取(各占总分50%);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依据学院组织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成绩录取。
2、报名学生可采取网上或现场方式参加学院文化和技能考试:
(1)网上答题。报名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选择网上答题,学院组织安排评卷,核定成绩。
(2)现场答题。学生在现场报名时可当场进行答题,0.5个工作日内核定成绩。
3、学院根据学生文化和技能考试成绩(高中学生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后,按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值相等的情况,优先录取有特长、优秀学生干部、贫困学生、军烈属等。
4、对预录取学生发放《预录通知书》。已被我院自主选拔招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参加201年高考或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日---4月10日
2、文化和技能考核时间:2014年3月10日—4月10日
3、学院预录取工作在2014年4月15日完成,4月20日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进行公示。
八、学制、学历及待遇
自主选拔招生纳入省内的招生计划,学院自主选拔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学历证书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均为高职院校大学专科学历,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待遇。
录取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推荐就业。
九、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和贵州省教育厅审核的高职学生学费及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校企合作二级学院的企业培训费用由企业按标准收取。
十、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措施
国家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奖金额度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奖金额度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 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奖金额度每年3000元左右;
国家助学贷款:因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习期间费用的学生,每生每年可一次性贷款不超过6000元,同时学院还可提供勤工助学等措施。
十一、咨询与联系方式: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邮 编:550023;
咨询电话:0851-6823365、6812929、4129708
传 真:0851-6867111
十二、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1、为切实维护自主选拔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我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自主选拔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2、所有参加自主选拔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选拔招生章程》的要求。
3、自主选拔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监督。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选拔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选拔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十三、附则
1.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 本章程由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2月8日
附件一: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选拔招生报名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高考报名号或
中职单报高职报名号
毕业学校
详细通信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邮政编码
高中或中职在校生期间受过
何种奖励 有何特长
家庭成员 称 谓 姓 名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任何职务
专业志愿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是否服从调剂
报考专业
毕业学校综合评价及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家长意见 签名:
附件二: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考生诚信承诺书
本人自愿申请参加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选拔招生报名,已阅读和了解学院关于自主选拔招生的各项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报考过程中,自觉服从贵州职业技术学院相关管理部门的安排,接受检查、监督和管理。
3.承诺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管理规定、各项纪律和考生守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罚决定。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