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单招简章(3)

江苏高职单招
2015-1-19 14:41:09 文/邵明
七、收费标准
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45元/考生,报名时网上支付)。
综合素质面试、体育艺术类加试报名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07〕423号文件,报名费20元/考生,综合素质面试费60元/考生(参加体艺特长生项目加试的考生缴纳专项测试费60元),合计80元/考生(考生来我院报名参加面试时现场收取)。
八、加分政策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4.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5. 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二)学院政策性加分
1.我院将根据考生2015年前(含2015年)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C级每科加2分。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2.在高中阶段获地级市及以上各类表彰的考生,国家级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0、三等奖加15分;省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2分、三等奖加8分;市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
3.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4月23日前通过EMS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综合素质面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4.加分情况,由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5.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江苏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九、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一)录取总分: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政策加分;
(二)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不超过总计划的1.2倍划定录取控制线;
(三)录取原则:对进线考生,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考生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
(四)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五)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校长推荐制学生相关政策见第十、十一点。
十、体育、艺术特长考生选拔政策
1.我院在2015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35名。(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中的除艺术类专业外的所有专业)
2.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表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 | 20 |
艺术特长生 | 舞蹈(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等) | 15 |
器乐(民乐、西洋乐等) | ||
声乐(民族、美声等) | ||
合 计 | 35 |
3.参加体育或艺术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需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特长生登记表》,填写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等)于2015年4月23日前通过EMS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2015年4月25日到我院招生就业处领取“综合素质面试”准考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4.参加体育或艺术特长生选拔的考生,不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面试”,只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育或艺术特长生加试,按特长生计划单独进行录取。
5.体育或艺术特长考生的考核: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项目每项总分为200分,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一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