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简章(2)

江苏高职单招
2015-1-19 14:26:57 文/刘若熙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jseea.cn/)或我院网站(http://www.njrts.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报名并支付费用成功后即视为已确认报考信息。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日至1月20日。
3、相关费用:(1)文化联考费用为45元: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网上支付文化测试报名考试费用,每门15元。(2)我院综合素质测试费为60元/人,体艺特长生资格考试费60元/人。考生可在考试前由我院现场收取。
4、志愿填报:考生填报的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填报,不得跨类填报。报考我院的考生最多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
5、生源基地校长推荐的考生,由生源基地统一报送,同时需要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确认。
6、符合相关录取照顾政策和报名参加艺术体育特长生的考生,还须将本简章对应的条款要求的材料扫描件于2015年1月31日之前,用电子邮件发送至招生工作处邮箱ntyzhao123@126.com。邮件发出后,招生工作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是否收到。学校审核相关材料后公示符合条件的考生。
四、考试考核
1、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我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文化基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综合素质测试:由我院根据专业学习需要,分别对相应科类考生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知识面等综合素质。
(3)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详见第六、七部分。
2、考核分值:
(1)文化基础考试:满分为150分。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等级换算分值为:A级50分,B级40分,C级30分,D级20分。
(2)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50分。
(3)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满分为200分。
3、参加我院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认定方法:
依据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和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加分之和(其中A加5分,B加3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2倍(同分考生均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数。具体名单于4月23日登陆学院招生网查看。
4、考核时间和地点
(1)文化基础考试: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在2015年3月30日分地市进行。
(2)综合素质测试:2015年4月25至26日在我院浦口校区进行。具体要求可登陆我院招生网查询。
(3)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加试和面试安排:2015年3月21日在我院浦口校区进行。
(4)生源基地校长推荐生面试安排:2015年3月21日在我院浦口校区进行。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1、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体艺特长生和推荐生除外):按照“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根据考生考核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分包含:文化联测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加分。总分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联测成绩高者依次优先录取,如若还有同分者,则按照数学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服从志愿只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跨科类录取。
(2)体育、艺术特长生和生源基地校长推荐生,对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优先录取且尽量满足第一专业,同一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10%,超过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2、其他照顾加分办法
①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②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③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⑤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加分,一个A加5分,一个B加3分。
以上加分名单,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3、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研究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同时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在我院招生网站上公示。
六、 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详细要求见附件一)
1、招收项目及计划
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跆拳道八个项目共15人。
2、报名条件
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符合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生报名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具有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武术、跆拳道、羽毛球等项目二级运动员证书或具有等同于二级运动员以上运动水平。
3、录取办法
(1)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总分为200分。根据考试得分进行排序,若考生成绩不符合特长生要求,将按实际情况认定体育特长生人数。
(2)获得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参加由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且成绩合格,优先录取且尽量满足第一专业,同一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10%,超过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3)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普通考生的相关考试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