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简章(3)

江苏高职单招
2015/1/19
七、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1月5-15日 |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网查阅招生章程,了解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
1月15-20日 |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网上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 |
3月1日前 |
按本章程第五条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或推荐材料。 |
3月20日前 |
学校招生网公示文化联测免考考生名单和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 |
3月30日 |
考生参加语文、数学、外语联合测试。 |
4月20日前 |
学校招生网公布文化联测成绩,取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及面试安排。 |
4月26日 |
考生参加面试。 |
4月28日 |
学校招生网公布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录取控制线,拟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
4月30日前 |
学校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
八、体检要求
考生身体状况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九、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相关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和监督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应“讲诚信、不作弊”,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违规考生视情节轻重,报省教育考试院处理。
十一、相关事宜
1、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单招考生,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