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2)

北京高考招生简章
2014/6/11
二、面试、体能测试
对填报公安(司法)院校的考生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
1. 面试与体能测试工作由省公安厅组织实施。
2. 面试、体能测试依照本办法对考生身体的要求,对考生的耐力、速度等身体素质进行全面检测,并当场公布结果。
3. 凡志愿选择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要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的路费和食宿费自理,并缴纳有关费用。凡填报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志愿而未参加面试者,作放弃志愿处理。
4. 对于面试和体能测试的考生,由其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公安机关依照本办法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
三、录取
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执行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犬技术专业、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执行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
2.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提前录取。
3. 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在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志愿按120%范围调档,择优录取。
4. 女生比例不超过15%。
5.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他高等学校的录取。
四、学生管理和待遇
1.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
2. 学生入学后,着人民警察服装,享受公安专业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