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工作通知(一)

甘肃艺术类招生信息
2020/11/14
甘招办发[2012]67号
关于做好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办公室,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实际,现将甘肃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招生办负责管理与监督,各级招生办、各招生院校和考点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文件规定要求做好工作。
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和表演类(舞蹈)等四类组织省级专业统一考试(本科招生专业和省统考科类对应见附件1)。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和西北民族大学。考点要成立由省招生办和考点院校负责人及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并制定统考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执行细则。
外省院校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必须在我省指定的考点进行。校考考点要成立由院校负责人和纪检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对专业考试工作的全过程实施领导、管理和监督。按照考试属地管理的原则,兰州市招生办公室要加强对校考考点的组织管理,并及时处置考试当中的重大问题。
二、考试
艺术类考生均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1、报名要求: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类专业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办理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后参加专业考试报名。专业考试报名时,考生必须持考生本人的《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到统考和校考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报名。
2、统考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①美术类统考(美术、书法、唐卡):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22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12月23日,考点西北师范大学。《2013年甘肃美术统考考试大纲》
②音乐类统考(声乐、器乐、理论作曲):报名时间为2013年元月5日-6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2013年元月7日-11日,考点西北师范大学。
③编导类统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报名时间为2013年元月14日- 15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2013年元月16日-18日,考点西北师范大学。
④表演类(舞蹈)统考:报名时间为2013年元月14日-15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2013年元月16日-18日,考点西北民族大学。
3、校考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省外院校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科目等,以招生院校规定的为准。校考应于2013年1月10日后开始,并于3月1日前完成。在我省考点组织校考的院校考试工作按《关于印发<甘肃省省外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招办发[2013]64号)执行。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艺术类校考考点为:兰州城市学院、兰州艺术学校、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
4、统考考试内容及分值: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表演类(舞蹈)统考的考试科目按《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和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办发[2012]66号文件)执行。
美术类统考评分标准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的通知(教学厅[2008]15号)执行,其中统考的本科合格按教育部规定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分别不低于60分。
三、艺术专业省级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1、美术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专科(高职)美术类专业均应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美术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
2、音乐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专科(高职)音乐类专业均应使用我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办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3、编导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专科(高职)编导类专业均应使用编导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编导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办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4、表演类(舞蹈)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专科(高职)舞蹈类专业均应使用表演类(舞蹈)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办审核后再组织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