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职责(2)

责任书
2012/2/28
四、学生会各部长及副部长工作职责
(1)各部部长应明确本部工作。
(2)根据主席团指示部署本部相关工作,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工作任务,及时向主席团汇报本部工作情况及成员的思想动态。
(3)定期召开部内工作会议,制定本部工作计划,部署相关工作,及时传达主席团有关工作部署及会议精神。
(4)依据《总纲》规定,带领本部制定本部工作制度,并创建部内工作档案。
(4)监督好本部成员的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解决。
(5)处理好本部成员之间的关系与矛盾,各部部长应与成员和睦相处,团结友爱。
(6)平时注意发现培养有较强的领导能力、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的优秀人才。
(7)树立良好干部形象,主动关心成员,营造和谐友爱的集体气氛。
(8)广泛采纳建议,把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进行纠正。
(9)赏罚分明,对受奖励或处罚的个人给予奖励货批评,并记入档案。
(10)副部长应协助部长做好相关日常工作,完成部长交办的任务,部长不在时受部长委托执行部长职权。
(11)各干部之间要团结协作,必须在主席团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此制度为《总纲》之附件,学生会各干部必须认真履行,不得违背以上规定,全体学生会成员共同监督,否则主席团将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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