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入股合同样本(2)

合同样本
2011/10/20
第四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电子商务平台技术由上海 信息有限公司享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约定:
第六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应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有限公司各现有股东(签章):
合同签订地:上海市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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