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开采施工合同(2)

合同样本
2011/10/11
7、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技术、测量、计量、技术档案资料等工作。
8、国家政策性油料费改税增加费用(超出现价10%以上部份由甲方承担)。
(三)综合单价不包含的内容
1、土石方、矿石综合距离超出一公里按云南省现行定额增加调差。
2、因甲方在矿山手续、周边环境、当地政府及村民等方面原因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相关费用。
(四)土、石界定划分
l、本合同定义的土方:系指合同约定的机械能对其开挖作业的。
2、本合同定义的石方:系指合同约定的机械不能对其开挖且采用爆破方式进行探矿作业的。
3、本合同定义的矿石:系指合同约定的机械不能对其开挖且采用爆破方式进行开采施工作业的。
五、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一)工程量确认
l、乙方每月的25日向甲方报送当月《工程计量申请表》,甲方在收到《工程计量申请表》后,同双方单位对其复测,且5日内予以确认,同时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单价填表《计量支付表》,经甲方审定后作为当月基本结算依据(已经确定不再开挖作业的施工断面,甲方应及时组织双方对工程予以确认,计量计价)。
2、最终采矿总造价,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土石方开挖(剥离)、矿石开采工程总量乘以约定单价的总和为准。,
(二)以甲方指定开采线路施工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
1、第一次计量、计价:乙方在完成伍万立方米土石方或壹万立方米矿石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5%支付。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矿山开采施工合同》相关的文章。2、甲方依据审定后的《计量支付表》,于次月的5日向乙方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付款额第一月实际完成量的95%,第二月按**结算,依此类推。
3、甲方对乙方当月“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结论,根据相应的本合同条款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六、矿石开采施工进度:
1、甲方根据本项目的总体要求和采矿实际情况,审定乙方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和采矿总进度和相应的年、季、月综合生产进度计划。其中,《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单独呈报。乙方必须按甲方审定确认后的生产进度计划和<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组织施工。
2、如因乙方因素造成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生产进度计划”,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责令乙方退场,扣除乙方缴纳的5%履约保证金,并终止本协议。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l、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作业行为提出相应**意见。对违章行为有权要求其限期**或停工整顿。停工整顿期间工期不予顺延。
2、负责办理施工现场所需的相应证件、批件;协调周边作业环境、排除外围干扰、为乙方创造良好施工作业环境。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误工,由甲方赔偿乙方机械台班、机上人工损失费。机械台班按每天1000.00元/台计算、人工费按每人50.00元/天计算。工期相应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