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如何申请和办理工作调动(2)

事迹材料
2010/11/1
2、教育局人事科将要求调入人员名单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并负责汇报业务能力测试、面试情况。
3、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调入者,由教育局人事科向XX区人事局提出调入申请、引进录用意向。
4、经XX区人事局同意调入的,申请人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5、外区、区内外系统调入者调动手续办理程序:
(1)由XX区教育局人事科(或区人事局)开具第一份同意调入的《干部商调函》;
(2)要求调入申请人持第一份《干部商调函》到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先调转个人干部档案;
(3)由该调入申请人人事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将其干部人事档案转递至XX区教育局人事科(或区人事局);
(4)经档案审核后,同意的再由XX区教育局人事科(或区人事局)开具第二份同意调入的《干部商调函》;
(5)要求调入申请人持第二份《干部商调函》到所在单位及其人事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动手续,正式调转个人干部人事、工资福利关系(即:开具《干部介绍信》和《供给介绍信》);
(6)要求调入申请人持《干部介绍信》和《供给介绍信》到XX区教育局人事科(或区人事局)调换新的《干部介绍信》和《供给介绍信》,然后到本区落实单位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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