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2)

事迹材料
2010/11/1
四、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剖析
(一)协调沟通能力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
1、科学发展观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在工作中未能很好地转变观念,眼界不够宽,思路不够广。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
2、与时俱进、创新精神还不够强,当政策与实际工作中的困难问题不相适应时,只能被动“等”上级的政策指令,缺乏超前的意识和创新的精神,没有积极探索,只满足于向上级积极反映,存在求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保守思想。
3、管理环节掣肘多,使工作推进较难。
(1)河涌整治上级主管部门由市水系办、水利局转变成由市水务局负责,使工作计划、思路、政策上有一定的改变,区局一级衔接较难。(2)河涌整治的实施主体多,截污工程由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堤岸由区水利局负责,征地拆迁和景观整治由我局负责,存在协调问题层次多,难度大,工作脱节、相互牵制、职责不清,扯皮推诿的现象。
4、政策与现实存在较大差距,协调沟通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1)征地拆迁补偿问题,河涌沿岸土地升值,加上目前房屋补偿标准偏低,房价高,多数被拆迁户要求房屋安置而不愿拆迁补偿,致使征地拆迁工作进展困难。(2)造价改变问题。由于征地拆迁的影响导致工期大大延长,期间出现的物价波动引起的工程价格变动较大,超出发包人、承包人正常预见范围和承担的风险。难以达成协议,影响了工程施工进度。
(二)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
1、自律意识不强。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放松了警觉,队伍建设有所松懈,廉政建设抓得不够扎实,有的班子成员未能发挥表率作用,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够强,未能正确地处理与工作对象的关系,在干部队伍中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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