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支部发展经济工作计划(2)

工作计划书
2014/2/24
1、实行新建标准烤房经费补助。建9×9尺,5层架以上底棚高度1.8-2米,棚距0.75米以上,并且供热系统和排湿系统达到要求,经烟草部门验收合格的烤房的,给予每座500元的补助,其中烟草部门负责补助330元,乡政府负责补助170元。
2、实行承包土地有偿转让,促使种烟面积集中到种烟能人手中。凡在乡规定的烟区内,不种烟农户要服从大局,将承包面积转让给他人种烤烟,不能种植其他作物。
3、实行对自然屯的奖励。凡全屯还贷率达98%以上,无向外乡镇交烟现象,每交售1担干烟,乡给予自然屯奖励1元。每个自然屯以上年交售干烟量为基数,每增加1担,奖励2元。还贷率达不到98%或存在向外乡镇交售烟叶的,不给予奖励。
4、加大产前投入。为了提高上等烟比例,提高经济效益,烟农必须严格按烤烟生产技术方案进行操作,特别是保证烟叶的成熟采收,各个生产环节一定要按照技术员的指导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