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财政所岗位设置实施方案(2)

实施方案
2012/2/28
管理岗位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0%,设置九级1个。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数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党的80%,设置细分如下:
(1)中级岗位为1个,占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25%,九级1个,占中级比例的**。
(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2)初级岗位为3个,占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75%,其中11级为3个,占初级岗位比例的**。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持有会计职业资格证书,具备九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业工作。5、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以及初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会计职业资格证书。
五、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办[XX]21号)等有关文件以及鼓楼区人事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具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出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本街道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本街道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争上岗或考核,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街道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街道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