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开展环境治理活动实施方案(2)

实施方案
2012/2/28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部署(2011年7月初——8月10日)。组织召开开展城乡环境专项治理“进机关”的全员动员,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搞好全员宣传发动,要营造一个宣传声势大,党员干部职工参与广,整治效果突出,社会反响积极的良好氛围。局行政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实施方案,并于8月25日前报县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劳动局开展环境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相关的文章。第二阶段:重点整治、规范治理(2011年8月11日至8月31日)。重点治理机关内部外部的卫生环境。重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区包片责任制。因地制宜、辟建花区、绿地,在美化外部环境的同时,还要做到股室净化、香化、绿化,整洁干净。局属各单位要本着建管并重,不留死角的原则,要建立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包面,主管领导包片,党员包点的责任区、责任人制度,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形成人人讲环境、人人抓环境、人人是环境的互动局面。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全局要根据县委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验收标准》进行对照自查,县委办、县府办、县直机关工委、县精神文明办将组建工作组要对县级各部门的治理效果作出整体评价,排出位次,进行公布、评比。对行动迟缓、走过场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第四阶段:全面提升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全局要在2011年1月12日前,重点抓好责任片区的整治、治理,进一步扩大改造范围,提高治理水平,提升环境档次,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四化”标准,努力创建优美、整洁、和谐的机关;2011年8月30日前,重点抓好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实现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队伍建设加强、管理体制科学的目标。
四、建立督查考评机制
1、每周不定期检查、抽查。工作组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方法,对责任单位整治工作进行每周检查、抽查。
2、设定评比栏,对检查情况进行公布、评比。在检查验收阶段将设定评比栏,对检查情况进行公布、评比,对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的要批评并限期**。对工作突出的,树立正面典型,加强宣传报道。
3、此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此项工作将作为评先创优重要考核依据,纳入2011年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