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3)

实施方案
2012/2/27
2、加强检查、强化责任。对照活动目标,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对各科室(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参与活动,改进作风情况和取得的服务实效综合打分,打分结果按照一定比例计入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考核,并向各窗口单位通报。
3、对本活动方案第二阶段第(一)条具体要求的落实情况,由大厅值班长坚持每日巡查,做好相关记录,作为考评打分的依据。窗口工作人员发生本方案第二阶段第(一)条1、2、3、4项列举的每个具体要求的,每次扣1分;发生本方案第二阶段第(一)条第5项列举的每个具体要求的,每次扣2分,扣分直接计入窗口单位年终政风评议和工作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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