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2)

实施方案
2012/2/27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2月)
总结开展“进机关”活动的先进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争创示范单位。各单位12月初将活动总结报局办公室。
五、活动要求
(一)局机关各科室和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认真组织动员、安排部署,要落实专人负责、经费保障等必要条件,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各单位要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制定措施、积极**。
(三)充分利用单位橱窗、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进机关”活动。注意收集本单位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及**前后单位面貌的对比图片、影像资料,展现机关环境综合治理的成果。
(四)局机关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机关内各科室、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接受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每月考核。
附件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宣传标语
1.“讲党性、守纪律、保廉洁”创示范机关
2.创优美环境、做示范机关
3.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
4.创造整洁优美环境,提高机关办事效率
5.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创建优美整洁机关
6.讲文明、树新风,创建优美和谐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