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2011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

实施方案
2011/10/7
5、斜井提升和放矿车时,井底车场严禁作业或有人员停留,井筒内不得有人员行走;
6、提升运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三)顶板管理
1、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顶板边帮管理制度;
2、爆破面及其周边顶板边帮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
4、顶板不稳固的采场要及时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顶板破碎的要做好支护;
5、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
(四)露天矿山
1、有开采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开采;
2、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违规开采;
3、除生产型材和规模很小、台阶不高的露天矿山外,强制推广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
4、推广液压锤二次破碎、机械化铲装作业,严禁高陡边坡和浮石下冒险作业;
5、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爆炸物品管理必须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爆破工作;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非煤矿山2011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相关的文章。 6、加强边坡稳定性监测,对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每次爆破后,必须认真清理浮石方能组织生产;
7、加强排土场管理。排土场的排土工艺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按《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要求建立完善排土场监测系统,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道路等设施安全。
四、具体实施方案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宣传动员、企业自查自改、县区安监局检查验收、市安监局抽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12月底前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4月底前结束。各县区安监局要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县区范围内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重点,作出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并组织非煤矿山负责人学习掌握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各县区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市安监局一科。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和**阶段,7月底前结束。各非煤矿山企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