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暑假工作意见(2)

企划文案
2012/1/15
暑假期间,各校可以按照社区、家庭住址或学生兴趣,以就近自愿为原则,组建合作学习小组,定期活动(建议每周1—2次)。合作学习小组的活动内容可以进行假期作业交流。开展社区服务、社会调查、健康的体育娱乐活动等。合作学习小组应制定活动公约,每一次活动有地点、有计划、有主题、有后记,活动情况应在返校日或开学后向班级做汇报。
四、为了加强对暑假工作的管理,及时了解学生暑期生活情况,各校应建立暑假返校制度。各学校的返校日确定在7月20日、8月10日。返校时,班主任、任课教师应对学生假期作业、假期生活情况和思想情况进行了解,并给予积极指导。
五、各区县、学校要将高一新教材及时发放给教师,以便假期中教师学习,要认真组织教师参加高中起始年级教师的课改培训及其他各项市级培训。同时,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本学校的教师培训。职业学校要组织专业老师到相关企业上岗实训。
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暑假期间工作的管理,发现问题,立即**。重大事故,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如存在违规事件,要追究校长及相关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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