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年终总结范文(2)

年终工作总结
2013/12/27
满完成了2606户洪涝灾害全倒房恢复重建和642户台风灾害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了灾区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五是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我市于2009年启动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工程,在去年完成2300户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任务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截至今年11月底止,全市共投入资金1050万元,圆满完成21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使每个因灾全倒房户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户建成不少于30平方米以上的牢固住房。六是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社会捐助活动积极有效。今年, 我市积极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社会捐助活动。其中:接收雨雪冰冻灾害社会捐款122万元,接收地震灾害社会捐款3210多万元;接收社会捐赠衣物1.4万多件,折价40多万元;组织社会直接向地震灾区捐赠救灾物资价值1640多万元;**市向祟左灾区捐赠100万元,支援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七是积极做好“两属两户”保险和理赔工作。今年,全市共为104843户农村“两户两属”办理房屋保险。至12月底止,全市共有2882户保险对象的房屋受到自然灾害破坏,已得到保险公司理赔888户,理赔金121.82万元,其余466户正在办理理赔中。八是做好资助城乡低保家庭子女上大学工作。今年,我市对考上大学的466名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给予资助,共资助金额20.68万元,确保他们能及时上学。九是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普查工作圆满完成。据统计,全市现有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户6XX户201015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3.73%,约占农村家庭的4.6%,其中:五保户18147户21938人,低保户18516户63132人,一般困难户25340户116840人。(三)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优抚安置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义务兵家属优待政策全面落实。今年,我市7个县(市、区)都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列入财政预算支出,县一级实行“三个统一”的兑付办法:即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兑付标准、统一兑付时间,优待标准均按当地农民上年度人均收入的75%以上的标准发放。全市共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820多万元。二是依法依规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标准的有关政策,在上级抚恤、定补经费未下拨前,优先保障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落实,使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能按时兑现;对参战退役人员按时按标准(每人每月100元)发放生活补助;今年是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标准自然增长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从2009年7月开始,按每人每月增加10元的标准执行。对抚恤补助后生活仍较困难的优抚对象,还给予一定的优待,保证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不低于当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的优待标准同农村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标准一致;“三属”、在乡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都按相关政策给予适当优待;对获“优秀士兵”和立功的现役军人分别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三是认真做好“三参”人员审核认定和复查工作。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参战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继续核实认定参战人员,抓好对待认定人员的核实认定工作,全市新增参战退役人员240人,参战**7人;对已认定人员开展复核工作,对虽已发放生活补助,经查实不符合享受生活补助待遇条件的一律取消,停发补助。四是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步推进。今年,我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903人,其中农村退役士兵1511人,应安置392人(城镇退役士兵370人,转业士官22人)。为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今年,我市7个县(市、区)都出台了安置方案,继续实行保障重点对象安置就业和全面推行自谋职业安置改革的安置办法,除保障重点对象安置就业外,对城镇入伍的退伍义务兵、城镇入伍的复员士官全面推行自谋职业,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2月底止,全市已安置392人,占应安置人数的** ;全市申请自谋职业的退役人员344人,占应安置人数87.8%。全市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和生活保障金792.7万元。五是优抚对象“治病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今年,全市各级认真落实《**市关于减免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的通知》精神,对患病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凭有效证件或民政部门的有关证明到所属县、乡两级医院诊病的,医院免收挂号费、诊费,住院床位费减免10%;经县级民政、卫生部门批准,做血、尿常规化验、b超、心电图、胃镜、肝功、透视等检查的费用减免10%;县、乡两级医疗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医疗队深入农村为在乡老复员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免费体检和诊病;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在乡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安排到敬老院、光荣院集中供养;县级民政部门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参战退役人员,缴交全年参保个人应缴费用;重点优抚对象重病住院的,除了按合作医疗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