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稽查大队2011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安排(3)

年终工作总结
2011/11/30
做好稽查工作的重要保证之一是与各供气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为此大队与各供气管理部门建立起了有效的沟通协作渠道,通过稽查与供气管理部门之间的积极配合,形成了一个能够上下联动打击燃气违章行为的天罗地网。同时定期深入各供气管理部门,帮助解决刁蛮用户造成的工程、收费等各种困难,用真诚的服务增强联合打击窃气和违章用气的力度。
四、开展创建“阳光稽查”活动
XX年以来,我大队按照总公司“六项工程”的要求,紧密联系燃气稽查实际工作,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稽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锐意改革,探索创新,以“阳光稽查”活动为工作的切入点,初步建立首问负责制、错案追究制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阳光大厅”,为强化稽查管理奠定基础。
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XX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在提高稽查专业化管理和执法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在客观上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个别稽查人员本位意识较重、服务意识不强、自身业务学习欠缺、行政执法业务的不熟练,在稽查工作中重实体轻程序等现象。这些问题已不同程度地造成了我们稽查工作上的错误甚至是不良影响,对稽查事业有百害而无一利。为此要客观全面地对待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敢于把问题摆出来,认真剖析对待,以此搅动思想、转变观念,练好内功、强化素质、端正风纪、查摆问题、提高认识,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要坚决改正,针对出现的不良倾向,要坚决杜绝,短期内要取得较大突破和改进。
XX年工作安排
一、推进稽查形象工程建设,树立燃气稽查品牌。“阳光稽查”是稽查部门为更好服务于广大燃气用户,所采取的一种新型的稽查模式,XX年“阳光稽查”基础工作基本建立,XX年大队将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大力开展和推广“阳光稽查”工作,进一步提升“阳光稽查”的层次和水平,使之成为具有蓬勃生命力的精品工程,树立燃气稽查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一)牢固树立燃气稽查的服务理念
要求全体稽查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燃气稽查服务于社会的理念,克服单纯的管理思想,杜绝和纠正服务意识淡薄、死管乱查、执法随意的现象,把燃气稽查的各项工作,置于企业发展的大局中去研究落实,为广大燃气用户提供热情优质服务,把燃气用户满意与否作为衡量稽查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寓燃气稽查管理于优质服务之中,全面发挥燃气稽查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燃气稽查工作和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明确稽查工作职责,规范稽查工(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作程序
通过建立制约机制,理顺工作职能,使稽查工作做到四个“统一”,一是统一工作程序,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和燃气稽查业务流程,实行受理、稽查、审查、执行的“四步式工作程序”,做到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互相制约;二是统一执法量罚标准,按照“罪责罚相当”原则,违章案件量罚必须适当,执法人员不得擅自超越权限降低或提高处罚标准,从而达到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三是统一稽查文书,各业务科室在实施燃气稽查时,必须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手续,做到“一口对外”;四是统一档案资料管理,所有的稽查档案资料统一由稽查大队派专人管理,并实行借阅制度,以达到各业务科室之间资料和信息的共享。
(三)强化稽查人员素质教育,健全稽查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