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年度工作总结(2)

年度工作总结
2014/1/10
(三)树立民生优先理念,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保增长、保重点、保运转、保民生”的支出原则,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建设为平台和抓手,切实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支持和保障力度,重点向“十项民心工程”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建设倾斜。全市1-11月份涉及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34.14亿元,比上年增长24.8%。各项重点民生支出增幅均高于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平均增幅,有力地保障了我市各项民生事业持续发展,提高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社会建设水平。
1、优先发展教育。大力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加大投入,积极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努力加快普及学前到高中教育,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构建全民多层次终身教育体系。1-11月,全年教育支出10.49亿元,比上年增长9.07%。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免除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本省户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课本费的规定,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小学350元、初中750元,全年实施义务教育免费的资金支出2.16亿元,共33万名学生受惠;安排资金资助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技术教育、高中阶段和义务教育,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职业学校贫困学生助学体系;与此同时,市本级投入335万元配套资金,支持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筹集3600万元用于高中校园建设;积极向省争取补助资金1219万元,支持我市80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创办“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和“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项目;重视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全面推进绩效工资改革,市直学校教师津补贴按“两相当”的规定编列部门预算。2、完善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1-11月份,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29%。一是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推进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严格执行社保基金从上缴、申领、审核、拨付、待遇发放、检查监督等环节的规章制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作及**社会化发放。二是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民养老制度。全面提高补助标准,各级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按每人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到197.2万人,各级补助资金达到39440万元;市级财政安排新型农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1200万元,有13.09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三是落实城乡医疗保险救助制度,确保困难群体医疗待遇保障,安排配套资金70万元专项用于城乡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四是建立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机制。做好结对帮扶特困家庭工作,市区1000户最困难低保家庭、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对象,继续分别享受每月300元的结对帮扶生活补助。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及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次性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和生活补贴共1908万元。
3、注重对文化、体育、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事业投入。XX年,1-11月份,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公共卫生医疗支出6.99亿元,增长42.65%,大力支持公共服务事业发展。一是支持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积极推进公共文体服务,促进城乡基层文体事业的发展,支持 “送电影下乡”、“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书香潮州”和基层文化站设施及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开展。二是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转变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完善补偿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基本药物制度,在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零价差,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4、提高住房保障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支持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供给,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方位覆盖的新型保障房体系。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将廉租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加大廉租房建设专项资金投入;二是严格按照《潮州市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标准办法》,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的申请、审核、公示、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