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范本(2)

劳务合同
2012/5/25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
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
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
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
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
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
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
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
为:_______________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
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
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
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
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
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
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
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
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
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
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 (单价)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单价)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 (单价)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 (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
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___%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
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
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
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
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
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
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
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
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l 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
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___ 年___ 月___ 日,支付___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元;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
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
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
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
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
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
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l、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
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
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
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
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
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
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
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
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
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
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
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
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
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
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
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
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
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