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文化阵地规范化建设方案(3)

建设方案
2012/1/17
标准(100个)
1、反映人口计生主要工作的公益宣传画或专栏。
2、不同形式的木雕、浮雕等环境打造作品。
3、建立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性病预防、生殖健康等知识的各种形式的文图宣传品二十五种以上及配置有电脑的读书屋。
4、配置一套卫星远程信号接受设备、投影仪等声像设备。
5、配备一套广播、电视机声像宣传设备和十五种以上的人口文化音像宣传品。
6、制作一个计划生育药具柜和一套孕期胎儿发育科普模型及一个膳食营养搭配实物展示台。
7、每季度开展一次群众性人口文化活动。
乡(镇、街道)人口文化中心、村(社区)人口文化站、组(社)人口文化大院(人口文化农家乐)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在规划设计上要立足地域特色、运用现代科技成果、体现形式多样,将传播人口计生知识与展示当地风俗文化相结合,将传统宣传形式与现代传播手段结合,将传播文化与美化环境结合,综合运用视、听、看、读、聊等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形式,开展人口文化的传播与倡导,达到让群众知晓政策、学习知识、愉悦心情、自觉执行人口计生规定的目的。
五(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人口文化阵地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步骤与评估标准
2011年各市(州)选点(址)申报,进行试点;
2011年,在总结试点阵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建成20%的人口文化阵地。
2011年建成30%的人口文化阵地。
2012年建成50%的人口文化阵地。
各市州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工作规划完成建设任务,最后由省人口计生委组织评估。
六、人口文化阵地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
1.宣传氛围。(1)户外要有醒目的标识、规范的人口户外宣传画、温馨的人口宣传内容、形象生动的人口文化艺术造型(部分配置)等;(2)室内设图书角或书屋,配置含有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等内容的文图宣传品、广播、电视等视、听、读宣传、学习媒介。
2.阵地建设。阵地建设规范、整洁,具体要求以前面第四条建设标准和要求为量化验收标准。
3.独具特色。(1)人口文化大院(农家乐)环境优美,具有较强的乡土气息和当地人文特色;(2)宣传阵地建设与当地环境风格有机结合,相得益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具有较强的观赏性、趣味性和艺术感染力。
4.领导重视。各地人口计生委要高度重视人口文化阵地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开展人口文化传播的农家乐业主或大院户主予以支持和倾斜,共同推进人口文化阵地规范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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