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5)

建设方案
2012/1/17
从深圳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投入应用所取得的效果来看,系统的开发运用是成功的,社会效果很明显。系统启用以后,深圳市基本解决了行政许可业务超时限的问题,许可提前办结率逐月攀升。系统运行前提前办结率只有3%,今年1月份上升到47%,2月份为55.9%,3月份为59.6%,4月份已达到68.4%。政务公开不到位、违规收取证件工本费,工作人员离岗、仪表不文明等现象,也及时被发现并得到**。在行政许可申请人中进行的满意度调查显示,群众对90%以上的单位的评分在90分以上。
(二) 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将加快形成运作规范、统一高效、权责对称的行政管理体制
佛山行政区域调整后,实行了新的行政管理体制。由于历史的原因,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还未能完全理顺,达到协调高效运作的效果。市、区审批事权不明晰,各区审批事权不统一,审批实施标准不一致,行政管理存在混乱现象。市直行政机关向各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以后,由于缺乏便捷的管理手段,难以对下放事项审批实施有效监管,解决不了权责不对称的矛盾,削弱了简政放权积极性,并为进一步下放审批事权带来了更大阻力,从而降低了简政放权的政策效果。通过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可以明晰审批事权,设定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条件等审批要素,规范、控制审批权力,实现行政审批网上实时在线监督,使下放事权“看得见、管得住”,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监控机制,保证事权下放到位,办理规范。同时,实时共享行政审批信息资源,可以在权责统一的前提下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回应各区要求进一步下放审批事权的呼声,促使行政审批关口继续向行政管理基层、向经济建设前线移动,推动形成“同城生活、同城便利”政务环境。
(三)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近年来,我市先后进行了三轮以精简审批项目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我们还积极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探索推行并联审批制度。但从外地和我市的改革实践来看,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改革成果很难巩固下来,改革在各种阻力影响下,往往难以取得预期效果,甚至最后流于形式。建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可以设定电子程序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固化下来,控制审批设定、审批办理等权限,简化监督管理工作;并通过建立行政审批数据共享平台,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相关的文章。(四)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将推动电子政务建设上新台阶
过去几年以来,以建设部门业务系统为主要内容,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改善了行政管理,降低了行政成本,促进了依法行政。但是,目前我市电子政务发展、应用水平仍然不高,信息资源缺少整合,部门之间不能共享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形成了若干“信息孤岛”(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大量信息资源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开发利用,电子政务的功效远未真正体现出来。如果以建设电子监察系统为突破口,可以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通过制订全市统一的数据技术规范,整合市、区两级行政部门的审批业务信息采集,建立统一、集中、实时的政务信息数据中心,推动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和应用,必将推动电子政务建设步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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