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 技术许可协议(2)

技术合同
2012/9/3
理解,许可方仍然是该新专利的所有权人。
4.6 如果被许可方选择不使用专利,则许可方可决定在区域内注册专利。在该种情况下,许可方应当承担该注册费并自由将其许可给区域内被许可方之外的其它实体。
4.7 许可方在区域内销售或安装许可方体系及其附加产品只能通过被许可方进行,除下列外,不应授予任何第三方有关列于附件一上的许可技术或许可方体系或产品的其它许可:
(1)如果一个项目需要国际融资并规定在区域内进口货物包括上述许可;
(2)如果被许可方不能或不想对一个区域内的客户销售或利用许可方体系、方法和它们的附加产品或提供服务;
(3)如果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同意这样做。
4.8 如果需要,许可方将修改规格和图纸以便符合中国的标准。
第五条 特许权使用费
5.1 对本许可被许可方须根据合营协议每年就被许可业务所实现的总计年度净营业额计算,年度净营业额在_________万欧元以下的部分,使用费为净营业额的百分之四(4%),年度净营业额在_________万欧元以上的部分,使用费为净营业额的百分之三(3%)计算费用(特许权使用费),包括被许可方自本许可授予时起所有其业务的所有收入。
5.2 年度净营业额应构成被许可方的收入且包括所有有关由本许可所授予的许可技术的业务。
5.3 特许权使用费应由被许可方根据公历季度支付(付款)。在每个日历季度[后五(5)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根据上一日历季度的净营业额计算的特许权使用费的付款。
5.4 在支付最後一个日历季度的费用时,许可方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本日历年需要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的发票,该发票根据预计并包括12月份的营业额来计算被许可方的年度净营业额。被许可方在扣除已经支付的付款后应当向许可方支付尚欠的特许权使用费。
5.5 最晚于下一年的5月15日,被许可方应当向许可方送达其经过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前一年度的年度净营业额。如果验证的年度净营业额需要进行任何调整,该种调整应当包括在下一期付款中。
5.6 所有的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应当在收到发票后通过银行汇款以欧元进行并汇到许可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5.7 被许可方应当向许可方提供所有有关欠款的必要的证据并使许可方取得任何双重征税的证明,如果有预提税的话。
5.8 任何迟延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付款应当自动承担根据每月eonia加上2%的利息并在下一期的特许权使用费的付款中支付。
5.9 被许可方同意,其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许可方所指定或指示的方式保持、维持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的全部、完整和真实的记录。
5.10 许可方有权不时未经事先通知被许可方而派遣代表到被许可方的场地检查被许可方的经营、业务方法、服务、管理、财务记录和行政管理,并确定其质量以及被许可方遵守本协议规定的诚信。被许可方应当与许可方及其代表和代理人在该种检查问题上通力合作。
第六条 所有权
6.1 被许可方承认,许可方对许可技术享有所有权,本协议并不给予被许可方除授予的许可外的对许可技术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6.2 被许可方同意,其将不做任何与许可方对许可技术的所有权相抵触的行为且不对许可方作出或不协助第三方试图对许可方作出任何有关该所有权有关的不利索赔。
6.3 被许可方同意,其将不对许可方对许可技术的权利提出异议,不反对许可技术的任何注册,或不对本协议的效力或本协议所授予的许可提出异议。
6.4 尽管有本协议授予的许可以及本协议的任何规定,本协议并未授予被许可方有关没有列于附件中的任何其它技术的任何权利或许可。
6.5 被许可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的要求或许可方的许可和愿望到相关政府机构办理本协议的注册备案手续。
6.6 所有有关本协议以及本协议授予许可的注册备案费用应由被许可方承担。
6.7 如果由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_________公司作出与技术直接相关的任何技术改进,则许可方有权自行以其名义对这些改进单独申请专利。改进将自动推荐给被许可方作为本协议许可的延伸。
第七条 被许可方的义务
7.1 被许可方由于其有一定的关系和能力应用许可方体系和专利,故受到许可方的许可。因此,被许可方有义务确保最大程度地利用许可方所授予的体系、方法和其所附产品。为此,被许可方应当采取所有必要的手段促销和营销并雇佣合格的人员完成这些任务。
7.2 被许可方每年应当向许可方报告其在区域内的销售和业务情况以
4.6 如果被许可方选择不使用专利,则许可方可决定在区域内注册专利。在该种情况下,许可方应当承担该注册费并自由将其许可给区域内被许可方之外的其它实体。
4.7 许可方在区域内销售或安装许可方体系及其附加产品只能通过被许可方进行,除下列外,不应授予任何第三方有关列于附件一上的许可技术或许可方体系或产品的其它许可:
(1)如果一个项目需要国际融资并规定在区域内进口货物包括上述许可;
(2)如果被许可方不能或不想对一个区域内的客户销售或利用许可方体系、方法和它们的附加产品或提供服务;
(3)如果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同意这样做。
4.8 如果需要,许可方将修改规格和图纸以便符合中国的标准。
第五条 特许权使用费
5.1 对本许可被许可方须根据合营协议每年就被许可业务所实现的总计年度净营业额计算,年度净营业额在_________万欧元以下的部分,使用费为净营业额的百分之四(4%),年度净营业额在_________万欧元以上的部分,使用费为净营业额的百分之三(3%)计算费用(特许权使用费),包括被许可方自本许可授予时起所有其业务的所有收入。
5.2 年度净营业额应构成被许可方的收入且包括所有有关由本许可所授予的许可技术的业务。
5.3 特许权使用费应由被许可方根据公历季度支付(付款)。在每个日历季度[后五(5)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根据上一日历季度的净营业额计算的特许权使用费的付款。
5.4 在支付最後一个日历季度的费用时,许可方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本日历年需要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的发票,该发票根据预计并包括12月份的营业额来计算被许可方的年度净营业额。被许可方在扣除已经支付的付款后应当向许可方支付尚欠的特许权使用费。
5.5 最晚于下一年的5月15日,被许可方应当向许可方送达其经过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前一年度的年度净营业额。如果验证的年度净营业额需要进行任何调整,该种调整应当包括在下一期付款中。
5.6 所有的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应当在收到发票后通过银行汇款以欧元进行并汇到许可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5.7 被许可方应当向许可方提供所有有关欠款的必要的证据并使许可方取得任何双重征税的证明,如果有预提税的话。
5.8 任何迟延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付款应当自动承担根据每月eonia加上2%的利息并在下一期的特许权使用费的付款中支付。
5.9 被许可方同意,其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许可方所指定或指示的方式保持、维持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的全部、完整和真实的记录。
5.10 许可方有权不时未经事先通知被许可方而派遣代表到被许可方的场地检查被许可方的经营、业务方法、服务、管理、财务记录和行政管理,并确定其质量以及被许可方遵守本协议规定的诚信。被许可方应当与许可方及其代表和代理人在该种检查问题上通力合作。
第六条 所有权
6.1 被许可方承认,许可方对许可技术享有所有权,本协议并不给予被许可方除授予的许可外的对许可技术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6.2 被许可方同意,其将不做任何与许可方对许可技术的所有权相抵触的行为且不对许可方作出或不协助第三方试图对许可方作出任何有关该所有权有关的不利索赔。
6.3 被许可方同意,其将不对许可方对许可技术的权利提出异议,不反对许可技术的任何注册,或不对本协议的效力或本协议所授予的许可提出异议。
6.4 尽管有本协议授予的许可以及本协议的任何规定,本协议并未授予被许可方有关没有列于附件中的任何其它技术的任何权利或许可。
6.5 被许可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的要求或许可方的许可和愿望到相关政府机构办理本协议的注册备案手续。
6.6 所有有关本协议以及本协议授予许可的注册备案费用应由被许可方承担。
6.7 如果由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_________公司作出与技术直接相关的任何技术改进,则许可方有权自行以其名义对这些改进单独申请专利。改进将自动推荐给被许可方作为本协议许可的延伸。
第七条 被许可方的义务
7.1 被许可方由于其有一定的关系和能力应用许可方体系和专利,故受到许可方的许可。因此,被许可方有义务确保最大程度地利用许可方所授予的体系、方法和其所附产品。为此,被许可方应当采取所有必要的手段促销和营销并雇佣合格的人员完成这些任务。
7.2 被许可方每年应当向许可方报告其在区域内的销售和业务情况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