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法综治工作调研报告(4)

经验交流材料
2012/2/28
(五)民主与法制建设难以跟上
在农村,少数基层干部的传统工作方式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不相适应;在民主方面,一些部门民主渠道不畅,工作中发扬民主不充分,特别是在决策过程中透明度不高,不注意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更没有发动群众献计献策;在法制方面,有法不依,动辄强迫命令,造成人为的偏差和不公正;法制宣传还有死角、盲区,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致使产生大姓欺小姓,大村压小村,“占地为主”,“占山为霸”等异端。
三、新形势下需要进行新探索
发动和依据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是我们的政治优势,在新形势下,必须进行新的探索,不断解决面临的新问题,以使群众路线进一步发扬光大。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努力造就群众参与治安的社会风气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有良好的社会作基石,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形成的观念的、舆论的、道德的趋向。它是一种大气候、大氛围、一旦形成,就会以宏大的力量推波助澜。在市场经济运作中培植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风气,起码要有三个基本的交点,一是千斤重担人人挑。把参与社会治安当作自己的切身利益来看待,即“维护治安、人人有责”。二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把发现犯罪或破坏社会风气当作是对自己的侮辱,即遇违法犯罪,人人挺身而出。三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视为天职”。即守一方土地,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这种社会风气要通过政治的、经济的、教育的、行政的等多种力量逐步培植,才能形成,各级领导(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应明确认识这个问题,并持之以恒地努力工作,去培植、去造就,不能一朝一夕。
(二)大力提高广大政法干警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系
现在的政法干警,青年人占绝大多数,他们对走群众路线的光荣传统缺乏深刻的理解和感受,工作中往往以管理者的姿态要求群众如何如何,这是一个带根本性的大问题,我市筷子巷派出所邱娥国同志,自进入公安机关后,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群众做了大量的好事,解决了许多群众难题,受到群众的衷心称赞。他在当内勤民警时,却了解不少案件线索,从中破获了不少大小刑(治)案件。这就说明,贯彻群众路线不仅仅是方法问题,而更重要的是对群众的态度问题,弄清了这一点,才是弄清了群众路线的真谛。各级政法机关,尤其是公安机关应从这里入手,教育干警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使群众感到贴心,哪怕做一些“份外”的好事,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这样群众才能有什么话都说,有什么重大社情都会及时反映,不要忙于抓两头,一方面不要动不动就忙于找基层干部了解情况,布置任务;另一方面不要动不动就找重点人谈话,忙于案子,放弃群众思想工作和防范工作不做,防范工作搞不好,案件就越多,案子破不了,就越去忙于破案,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因此,要下决心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实行警务前移,把民警放在社区和责任区中,建立警务,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这样,一可使案件不发、少发;二可了解潜在不稳定因素和案件线索,现行案件侦破起来可能更容易、更及时。
(三)必须解决群防群治队伍费用问题,实行适当有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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