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方案(6)

计划总结
2010/11/1
2010年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方案
市、县、乡、校应健全各级工作机构,优化网络,精心组织,分级指导,以“教育思想大讨论,专业知识大学习,教学技能大训练” 为活动载体,确保培训质量。
坚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院校主要负责人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中心学校和中小学校长在校本培训的第一责任制度,采取措施,建立机制,把制度落到实处,保证校本培训的有效开展。
(二)优化业务指导
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分年度制定年度全员培训计划,确定年度培训专题的学习目标、学习内容、主要学习形式和考核要求,指导各市(州)开展年度专题学习活动,并对各地全员培训情况进行评估。
各级教师培训机构,要在教育行政部门下,整合高等院校、师训机构、教研部门、电教部门和中小学骨干教师资源,建立校本培训指导团队,切实把校本培训抓紧抓实。
要积极开展关于远程、集中和校本培训的课题研究,发现、研究和解决教师培训中的现实问题,创造性地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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