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安全教育与综合治理工作要点(2)

机关单位工作计划
2011/11/2
(7)认真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为内容的主题班会评比。以中小学安全知识为内容,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开展安全主题班会评比,有效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规范隐患排查**工作
(8)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加大常规管理力度,坚持安全工作自查与检查指导相结合,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及校产安全。教育局年度至少开展五次安全大检查,学校至少开展八次安全大检查。
(9)积极推进隐患**规范化。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以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的方式通知,明确责任,督促学校限期、限时**。学校要建立重大隐患**登记、上报制度,做到定期排查,定期**,实现隐患排查**由运动式向规范化迈进。
5、完善应急管理工作
(10)全面规范应急管理工作。中小学校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类安全工作子预案,并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活动。要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对全体师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
6、做好学生乘车安全工作
(11)认真做好学生乘车的安全教育工作。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与家长密切联系,共同开展学生乘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三无”车辆,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切实做好学生“实名制”乘车工作。
(12)继续做好学生乘车的摸底调查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季节变化情况,调查统计需乘车学生的人数和车辆需求情况,并逐级上报。积极主动配合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打击“三无”车辆。
(13)要督促家长和车主签订《中小学生安全乘车协议书》,监督车主履行安全行车义务。要充分调动家长委员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发挥对学生乘车安全的监督举报作用。
(二)综治工作
7、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14)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实践活动。要继续深入贯彻法制教育“四落实”工作,通过法律专栏、知识竞赛、主题座谈会、征文、演讲等形式进行“两法一例”宣传活动。继续发挥学校法制教育队伍优势,突出法制校长作用(本学期授课不少于两次)。有针对性的组织学生到少管所等法制教育基地参观,全面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15)认真开展反xx教育活动。要加大对“flg”xx组织的警示教育力度,通过举办报告会、征文等活动,教育学生认清xx组织的危害和实质。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化解,认真、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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