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类三升级,三分类三升级活动调研报告(2)

调研报告
2012/4/25
1、抓教育,党员教育的创新。各基层党组织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教育党员的有效形式,经常抓,抓经常,从形式到内容规范了机关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党课教育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请党校教师讲党课,强化了理论武装工作。
2、抓班子,基层组织建设机制明显改善。局属各党支部能够严格按照《党章》和《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根据部门机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变化,组建、换届改选及调整党组织班子,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基层党支部书记普遍由行政负责人兼任。在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中,坚持把党性强、作风正,有工作能力、有奉献精神的党员干部选入机关党组织 班子。党支部委员大都是部门、单位的优秀党员、骨干分子和中层干部。
3、抓培训,注重强化队伍建设。近年来,通过机关工委每年组织一次党务干部系统培训,采取专题讲座、观摩学习等形式,学习党建工作理论,交流党务工作经验,研究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市直机关各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和不懈努力,机关党务干部的素质能力有了明显提升。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每年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
4、抓载体,组织创建活动。局属各党支部组织开展了“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和“共产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定期对“五好”党支部和“共产党员示范岗”给予表彰。为各党组织搭建了竞争、激励的平台。
5、抓管理,党建工作责任制。抓点带面,示范效应,培育机关党建工作的典型。分类,层层签订党建工作管理责任书,机关工委、机关党委、各支部组织实施的工作责任体系。策划组织了联席活动,组织了上下观摩互评检查活动,了机关党建工作纵向发展,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存在主要问题。
从调研的情况看,机关基层组织建设,主要几个的问题:
1、基层党组织“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到位。
机关各党组织中,大部分支部书记都是由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由于行政主要领导业务工作压力大、事务性工作繁忙,加之有的单位支部书记对落实“一岗双责”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责任还不到位,有的不过问党务工作、不能定期参加党组织生活等问题,在党员中造成不良的影响,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不高,党组织的吸引力、号召力、凝聚力有所削弱,有的机关党组织职能 作用发展受到影响。
2、机关基层党组织生活有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调查中不少党员反映,组织活动开展流于形式,,没有结合单位工作特点和党员基本情况开展活动,有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存在“重表象、轻质量”的现象,有的以行政例会代替党的会议。组织生活单一化,一些党组织往往是念念报纸或结合当前工作议一些事,久而久之,党员感到有意见。有些组织生活会也是一般性的形式要求,使许多党员没有得到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
3、党务工作有岗无编,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从调研情况看,各党支部党务干部基本上都是兼职的。党务工作者总感到机关党建工作在单位排不上队,占不上位,地位不高,党务工作者的劳动价值,有时容易被单位领导所忽视,责权利往往不一致,影响了党务干部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另外,大部门单位的党务工作让办公室人员承担,有一些同志把担任党务工作看成是“额外负担”,“兼而不管”现象时有存在。
4、党员教育形式针对性不强,教育模式传统化。在党员教育上没有考虑不同党员的年龄、文化、职业特点,教育的模式单一,除上大课进行灌输式教育外,没有其它的配套教育载体,教育效果难以体现。存在“三多三少”:宣读式教育多,针对性教育少;应付式教育多,主动性教育少;灌输式教育多,启发引导式教育少。党员教育投入资金不足。基层党组织没有固定的经费来源,开展活动缺乏必要的经费,特别是在电化教育和培训教育方面相对滞后。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力度不大。《条例》是指导机关基层组织建设的党规,在开展工作中贯彻不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只抓行政业务工作,不重视党的建设;有的把机关党的工作当成一种“点缀”,需要时就讲一讲,不需要就撇在一边。思想上不重视,导致工作指导乏力。长期以来机关党的工作存在的经费困难、组织时间爱你活动不能保证等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还有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批评机关党组织学习和过组织生活是“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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