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眼中的工会—企业工会调查报告(4)

调查报告
2011/8/26
企业里基本上没有专职工会干部和专门的工作场所。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两家国企的专职工会干部大幅度减少,其中某毛纺厂由原来的11名工会专职干部减少到两名(含工会主席,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在其他非公企业当中,没有见到专职工会干部,而且工会没有自己的专门活动场所,大都是在别的部门兼职办公。
企业工会没有开展体现工会性质和职责的活动。在我们调查的企业中发现,企业工会几乎仅有的活动是配合企业搞生产。统计表明,在被调查工会会员当中,有57.3%的人认为工会现在做的事主要是“配合企业搞好生产”,而仅有7.3%的会员认为工会在“向资方争取增加职工收入,改善劳动条件”方面发挥作用。
3、工会与企业的关系
总体来看,工会很大程度上依附于企业。在调查的七家企业中,除两家公有制企业是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工会主席外,其余企业则均由人事部经理或主管人事的行政副总兼任工会主席。工会本应代表职工调整与资方的劳动关系,但根据我们的调查,许多企业不约而同地采用人事部经理兼任工会主席的格局。作为企业的管理者,从他们的主观意志出发,认为这一格局有利于调整劳动关系,强化企业对职工进行管理和控制,精简人员,提高效率。然而,这种角色的混淆造成了工会这一群众组织维护职工权益职能的缺失。由于企业资方处于强势地位,这种身份合一的局面强化了人事部经理作为企业管理方的地位,而相应弱化了工会主席作为职工利益代言人的地位,其结果就是工会更加依附于企业。在问卷中我们设计了这样一道题,您认为“工会与企业老板关系亲密还是与职工关系亲密”。竟有41.5%的会员认为工会与企业的关系比与职工的关系更亲密。可以说,如果排除调查中的干扰因素,可能选择后者的比例会更高一些。而且这些会员主要是国企和规范的合(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资企业职工。因为在一些私营企业当中,大部分职工认为自己不是工会会员,所以没有对此问题进行回答。
4、工会与职工的关系
在工会会员心目中,工会与会员较为疏远。调查数据显示,仅有28.7%的会员对工会的印象是“亲近”,而71.3%的会员对工会的印象是“疏远或一般”。而 在调查“如果您同老板发生利益矛盾需要解决时,您会先找谁帮助解决”时,我们列举了“到工会求助、找老板疏通、请熟人出面协调、找政府有关部门和联合工友解决”等五种途径,回答的结果是仅有28.1%的职工“到工会求助”,而71.9%的职工却寻求其他解决纠纷的渠道。这就说明这些基层工会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代表劳动者的功能,并且造成了工会与职工关系的疏远。
四、几点结论
1、职工在企业内部的权益普遍得不到保障
通过我们的调查发现,职工的经济收入、劳动时间、安全卫生、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普遍存在问题。但由于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薄弱和维权能力有限,再加上劳动力市场上的供过于求,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侵权行为未必会引发直接的劳动争议和冲突。而作为企业职工,大多数只能选择默不作声,或一有机会就以频繁流动来寻求较好的待遇。
2、企业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言人履行维权职责严重缺失
在企业内部,劳动者作为自然人,在与资方及其代理人管理方所形成的劳动关系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工会作为劳动者权益的代言人,理应发挥维权作用,站出来为职工说话办事。但目前企业内的工会并没有在企业内发挥这样的作用,也无法运用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如平等协商或职工民主管理。造成企业职工不把工会当作自己的组织、不知道工会是干什么的、甚至感到工会与老板的关系比与自己的关系更亲密等现象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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