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3)

单位工作总结
2011/12/1
二是不合理票据依然存在。有些单位对取得的原始单据审核不够严格,招待费支出不明细,购买的公办用品无清单、无经手人等。三是往来帐款核算不清,造成资产不实。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暂存款、暂付款数量较大,经进一步核实,其中大部分款项,没有按照会计制度核算办法进行帐务处理。四是科目运用不规范。个别单位会计科目运用不规范,如招待费用列支培训费、下乡补助费、奖金在办公费中列支等问题依然存在。五是购买商品未进固定资产。个别单位购买的办公设备未进固定资产。检查中发现一个单位滞留应缴财政资金1760897元,如数收缴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并对单位领导和财务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财监办派出组成检查组,对徽县燎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执业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审查其遵守独立审计会计准则、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业务开展基本情况等内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单位会计内控制度不严密、财务会计核算信息数据存在差异和会计执业程序和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责成单位进行**,促进了会计中介机构规范运作,维护了《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条例》的严肃性。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财政监督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相关的文章。四是继续扎实开展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今年,认真贯彻省治理“小金库”工作检查督导组督查徽县“小金库”治理工作汇报会议精神,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使“双零” 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是进一步明确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发出《关于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补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8月20日前全面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在重点抓好“五查五看”的基础上,做到“三公、两核、一承诺”。二是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纪委、监察、财政、审计、民政、经委等部门抽调12名业务骨干,组成4个检查组,对20个重点部门、14个社会团体和3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国资、非税部门组成2个工作组,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门面房屋出租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三是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县治理“小金库”办公室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再次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奖励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举报,确定专人负责做好举报事项的查处、跟踪、落实和反馈工作。四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专项治理政策、制度、措施的咨指导,形成整体合力,确保不走过场。五是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确实存在“小金库”问题部门要限期**,工作不负责任或者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截至目前,已查纠2个单位“小金库”问题115.46万元,收缴余额资金9.8万元。同时,对省上督查发现矿管办应缴未交财政资金176.1万元已全额收缴财政。六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出台了《徽县关于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意见》,从银行账户开设、票据管理规定、非税收入管理、国有资产处置、严格财务核算和加大监督管理方面,提出治(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理“小金库” 有关政策要求和工作规范,严格落实“小金库”责任追究制、治理“小金库”连带责任追究和处理处罚落实跟踪制、禁设“小金库”承诺保证制、举报查处督办制、治理“小金库”监督管理责任制等五项机制,将“小金库”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形成了制度、管理和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防治机制。
(四)把握主线,强化救灾及灾后重建资金督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抗震救灾政策,完善制度措施,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分配环节,及时拨付资金,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了抗震救灾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安全发放,有力推动了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日常监管合力,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接收发放全过程进行监督,形成了一张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实现了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全覆盖。二是建立完善各项机制制度,确保了监督工作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