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总结(2)

单位工作总结
2011/12/1
1、多数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视不够,拿到批文是其最终目的,没有按方案上的措施进行建设;
2、临时措施不到位,施工中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
3、水保监测不到位。所有项目都未委托水保监测单位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四、2011年工作计划
1、组织各乡镇,房山区里一些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房地产)开会,向其说明水保方案的必要性,督促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水保意识;如之前有没有编方案的项目,立即补报;
2、继续完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在报告送审稿送达5个工作日之内安排专家评审会;在评审会上向建设单位说明水土保持的重要性以及强制性要求,并以书面形式明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具体内容;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相关的文章。3、给所有今年审批的项目下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表,进行补充备案,要求以后所有审批的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到水务局备案。加强与建设单位的电话交流,督促其按方案进行水保工程建设;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对未落实水保工程的单位,责令其进行**。
4、加强与水政科、水务站以及环保局、规委等部门的联系,统计好开发建设情况,做好(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监督执法记录表格和管理台账,对每个开发建设项目至少监督检查三次(开工前,建设中,竣工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意见,必要时采取罚款甚至停工等强制性手段。
5、加强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力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纳入专家审查范围,拟请3位专家对报告表进行函审,一个专家不通过视为整体不通过,责令编制单位重新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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