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3)

策划方案
2012/2/13
学校要按时将学生《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报告单》(见附件2)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终结性评价报告单》(见附件3)上报县(市、区)、市(州)、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各市(州)教育局要将学生综合素质终结性评价等级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四川省各市(州)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终结性评价等级统计表》(见附件4),并按时上报省教育厅。
(四)建立评价质量监控制度。学校要对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随时抽查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评价工作中存在的(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问题。每学年评价工作结束后,学校要形成评价工作报告,报教育主管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专业指导和支持,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对所属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注重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改进评价工作。
(五)加大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争取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本方案从2011年秋季高中一年级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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