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局纪检监察人事工作总结(2)

部门工作总结
2011/12/2
我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做法得到市纪委的充分肯定,《市人事局(编办)工作人员工作问责办法(试行)》被市纪委吸收制定工作问责办法参阅件,印发市级机关各部门参考。为使建立的制度落到实处,严抓制度落实考核工作,根据党组要求,制定印发了《市人事局(编办)绩效考核制》,提出了月度考核、半年考核、内部测评、服务对象评议绩效考核办法;成立了局考核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由人事处牵头,局办公室、法规处、编办督查处共同参与,对各部门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逐项检查,每月行政例会上,领导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讲。同时还编写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职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使考核工作有依据,有针对性。
4.开展各项专项检查。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局党组的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一是根据《转发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镇财综〔〕1号、镇价费〔〕9号)和局党组的要求,对局属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自1月1日起取消和停止了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职称外语考试合格工本费、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工本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工本费等6项收费项目。检查中发现有个别项目未及时公示,及时向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要求,确保了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二是根据《关于对党政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违规经商办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镇优办〔〕2号)的要求,对人才市场举办的市人才事务所、市人才派遣有限公司、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3个企业在人员、财权、物权方面实施脱钩。局机关公务员不在企业任职,不在企业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企业财务独立核算,不向局机关上缴管理费,局机关不在企业违规列支各项费用,相互不借用或占用房产、车辆。三是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十项规定〉的通知》(镇办发31号))的要求,对我局公款出国、公车管理、接待费用、会议经费、一般性支出等项目进行自查摸底,要求有关部门制定了压缩计划精简开支,10月底对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
5、加强党内外监督工作。为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监督的正常化,我们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监督制度。今年认真抓好党务公开目录制度的执行工作,我们还协助办公室召开了6个座谈会,发放书面函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协助党组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制定**措施等有关工作,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廉政档案,在每月及时做好申报的同时,年初,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上年度发生的重大事项,集中申报一次,对新提拔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时建立廉政档案,并发挥廉政档案在干部监督、选拔任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发挥网上信箱、来信来访接待、电子政务等监督作用,倾听社会的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受理6封举报信、3个投诉电话,做到了认真处理,按要求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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