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

  凡一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十六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投保人限为被保险人的父亲或母亲。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合同撤销权」

  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并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自投保人本人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第五条「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一次交、年交、半年交、月交。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选择分期交付时,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保险费交费日期交付。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

  自保险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六条「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七条「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八条「合同终止」

  投保人不愿继续保险,可申请终止本合同;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投保人凭保险单、身份证件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约定现金价值。合同终止给付时,本公司扣除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第九条「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据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日后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通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

  第十二条「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失踪,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按身故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还,受益人应将领取的保险金在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

  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受益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和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本公司如认为必要,可以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验,其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二、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

  第十四条「责任免除」

  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罹患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殴斗或酒醉行为;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的自杀、故意自伤身体;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或感染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病毒(HIV呈阳性)期间;(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十五条「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六条「年龄计算和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通讯地址变更」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零二七范文网:fanwen/baoxian/

零二七范文网(武汉美术网旗下范文频道) /fanwen

你现在访问的是零二七范文网 027Art.Com/fanwen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相关的文章。

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一、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5/28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报到须知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报到须知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入学须知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1/9/7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6/9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及报到时间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及报到时间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开学时间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1/8/22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数据大揭秘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数据大揭秘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新生大数据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2021/9/19

临沂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临沂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临沂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临沂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8/9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2021年新生辅导员已上线!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2021年新生辅导员已上线!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
入学须知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 2021/9/8

2021年九大美院最新文化控制分数线公布【附招生政策详情】

2021年九大美院最新文化控制分数线公布【附招生政策详情】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艺术类录取分数线艺术类录取分数线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22艺考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21/7/5

关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1年秋季开学和返校

关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1年秋季开学和返校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开学时间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2021/8/28

成都大学2021年四川地方专项录取查询

成都大学2021年四川地方专项录取查询
成都大学成都大学成都大学成都大学
录取查询 成都大学 2021/7/26

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培训中心2021年名家高研班和创作研修班招生简章

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培训中心2021年名家高研班和创作研修班招生简章
美术报
艺考 美术数字资讯 美术报 2021/5/21

嘉兴学院2021级新生迎新系统操作说明

嘉兴学院2021级新生迎新系统操作说明
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
入学须知 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9/6

上海商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开通

上海商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开通
上海商学院
录取查询 上海商学院 2021/7/11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2021/6/9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类常规批、艺术类专科批、春季高考专科批征集计划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类常规批、艺术类专科批、春季高考专科批征集计划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普通类招生计划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2021/7/30

黄山学院2021年录取通知书邮寄公告

黄山学院2021年录取通知书邮寄公告
黄山学院
录取通知书 黄山学院 2021/8/4

山西金融职业学院2021年秋季返校最新通知

山西金融职业学院2021年秋季返校最新通知
山西金融职业学院
开学时间 山西金融职业学院 2021/9/2

武汉体育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武汉体育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武汉体育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武汉体育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7/28

重庆工程学院2021级萌新快来!你们期待已久的辅导员爆照啦!

重庆工程学院2021级萌新快来!你们期待已久的辅导员爆照啦!
重庆工程学院
入学须知 重庆工程学院 2021/8/21

四川农业大学2021级新生大数据

四川农业大学2021级新生大数据
四川农业大学
新生大数据 四川农业大学 2021/9/10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