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4中考20日开考23日开始填报志愿(2)

山西综合
2014/6/15
C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与同类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在太原市六城区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太原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享受与太原市六城区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在太原市四县(市)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太原市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享受与太原市四县(市)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符合报名条件,但在太原市初中学校就读不满三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初中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太原市初中学籍的外地户籍的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可报考部分普通高中(太原二中、十一中、十三中、十六中、十九中、二十中、二十一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二十九中、三十中、综合高中、外语科技实验中学、四十九中、五十二中、五十三中、五十四中、五十五中、五十六中、五十七中、五十八中、五十九中、六十中、六十一中、六十二中、六十三中、六十四中、六十五中、六十六中、六十七中、县市区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含幼师、特师)、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D 同时享受两种以上照顾的照顾分按最高的一项计算
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初中阶段获省一等奖的学生、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以及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降低5分以内投档。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或批准的体育比赛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以及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以内投档。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降低15分以内投档。
烈士子女,降低20分以内投档。
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降低10分以内投档。符合本条照顾条件的各县(市、区)考生,可报考的普通高中学校分别为:
小店区户籍考生:小店一中;迎泽区户籍考生:太原五十二中;杏花岭区户籍考生:太原五十三中;尖草坪区户籍考生:尖草坪一中;万柏林区户籍考生:太原二十中;晋源区户籍考生:晋源实验中学;古交市户籍考生:古交一中和古交第二高中;清徐县户籍考生:清徐中学和徐沟中学;阳曲县户籍考生:阳曲一中;娄烦县户籍考生:娄烦中学。
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根据本人申请,可以回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并按照前两款规定的比例降分录取;
4、前三款规定之外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降低10分以内投档。
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市级体育运动会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照顾分加文化课总分作为考生的投档分数,由学校审查录取。照顾分不累计,同时享受两种以上照顾的,按照顾分最高的一项计算。各类照顾对象登记表在考生录取后,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连同考生档案一起交录取学校。
E 严格控制择校生招生比例
太原市2014年将进行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免试定向生工作;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继续招收定向生;继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继续在太原进山中学招收“爱物生”。
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通过该政策,为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打下坚实基础。
F 明年起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从2015年起,在初中学业考试中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凡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信息技术考试在初三年级第一学期(2014年10月)进行,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2015年5月)进行。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分值10分,信息技术考试分值10分,统一计入中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