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师范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5
(一)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
1、考试不分初试、复试。
2、考试内容:
(1)视唱:五线谱或简谱均可
(2)主试专业:声乐、钢琴、器乐任选一项
(3)加试专业(可选):除主试专业外, 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
3、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可兼报。
(二)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专业
1、基本功展示
2、组合
3、成品舞展示 (伴奏音乐自备)
4、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专业可兼报。
(三)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新媒体传播)、美术学(绘画)专业
1、素描:素描人像表现。要求:写实表现,形体结构准确,神态自然生动;明暗、线描、线面结合三类表现手法不限。考试工具自备。
2、色彩:色彩静物表现。要求:造型严谨,色彩关系正确,色调和谐。水彩、水粉工具不限。装饰、写实表现手法不限。
3、试卷规格:8开。
4、考试时间:素描、色彩各3小时。
5、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新媒体传播)、美术学(绘画)专业相互可兼报。
(四)美术学(书法)
1、临摹:历代经典碑帖临摹。要求:实临;结构准确,见笔法、有笔意。考试工具自备。
2、创作:规定内容创作。要求:书体不限;有章法,见笔法、有笔意。考试工具自备。
3、试卷规格:四尺三开。
4、考试时间:临摹:3小时;创作:2小时。
三、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考点设置 |
报名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1月8-9日 |
1月10—11日 |
安徽省合肥市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
1月15—16日 |
1月17日 |
湖南省长沙市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1月24-25日 |
1月26日 |
山西省太原市 |
太原师范学院 |
2月10—11日 |
2月13日 |
山西省太原市 |
山西艺术职业技术学院 |
2月11—12日 |
2月12—13日 |
山东省潍坊市 |
潍坊市招生考试中心 |
2月16-17日 |
2月19日 |
四、考生须知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考生为普通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
2、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新媒体传播)、美术学(绘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二)报名手续
1、各省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我校在该省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函报。
2、报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新媒体传播)、美术学(绘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考生本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考且取得合格成绩。
3、现场报名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考生本省《普通高校2011年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报考证》,两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予报名,专业考试时必须持以上两证及报名时所打印的我校准考证。
(三)报名、考试费用
根据江苏省教育委员会、江苏物价局(苏教财[2000]23号、苏价费[2000]97号)文件规定,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200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新媒体传播)、美术学(绘画)、美术学(书法)专业150元。(兼报不另收费用)
五、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各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规定发放校考专业合格证书数量。
2、专业考试合格者持我校所发的《淮阴师范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3、录取政策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1年艺术类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4、对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新媒体传播)、美术学(绘画)、美术学(书法)专业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学校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王营校区)、江苏省淮安市交通路71号(交通路校区)
联系电话:淮阴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0517-83526999(兼传真)
音乐学院0517-83525031、83525519 美术学院0517-83517505 传媒学院0517-83525345
邮政编码:223300 学校代码:10323 学校网址:www.hytc.edu.cn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中国美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广大2011年艺术高考生以相关院校或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