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4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科类 |
学费/年 |
招生计划 |
考试科目 |
招生范围 |
艺术设计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12000元 |
160 |
以各省专业课联考成绩为准 |
全国 |
注:1、2011年专业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书。
2、专业考试要求:采用本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
3、专业介绍(专业介绍请登陆学院网站www.gxxyzs.com招生信息栏查询)
六、录取规则窗体底端
我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
艺术类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合格,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我校2011年招生政策、招生信息通过我校校园网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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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 邮编:710109
招办电话:029-81552002 029-81552001 传真:029-8155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