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中文教育中文水平等级标准》发布
经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国际中文教育中文水平等级标准》(GF0025-2021)(以下简称《标准》)近日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作为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年来,中文在国际交往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中文学习需求不断扩大,国际中文教育迫切需要一套科学规范、包容开放、便于实施的标准,用以指导中文学习、教学、测试与评估各个环节,推动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的提升。《标准》是国家语委首个面向外国中文学习者、全面描绘评价学习者中文语言技能和水平的规范标准。《标准》的发布实施,是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的重要标志,将为国际中文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标准》由教育部中外语言合作交流中心组织研制,借鉴参考了10余种较有影响的国际语言标准,并对国内外大中小学及其他各类教育机构开展国际中文教育教学实际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充分征求国内外专家等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经反复论证、多次修改后完成。
《标准》将学习者中文水平分为“三等九级”,并以音节、汉字、词汇、语法四种语言基本要素构成“四维基准”,以言语交际能力、话题任务内容和语言量化指标形成三个评价维度,以中文听、说、读、写、译作为五项语言技能,从而准确标定学习者的中文水平。
《标准》适用于国际中文教育的学习、教学、测试与评估,为开展国际中文教育的各类学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提供规范性参考。《标准》的发布,将成为国际中文相关标准化、规范化语言考试的命题依据,以及各种中文教学与学习创新型评价的基础性依据,既为世界各地国际中文教育的总体设计、教材编写、课堂教学和课程测试提供参考,又为“互联网+”时代国际中文教育的各种新模式、新平台的构建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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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
编辑:王世赋
云南省教育厅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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