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3年高考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2月10日(3)

新疆美术高考信息
2012/10/12
■为配合西部大开发引进的人才,其子女在新疆报名参加高考需要什么条件?
答:为配合西部大开发引进人才,区外地级以上(含地级)组织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在援疆工作期间,其子女高中阶段在新疆就学两年(高二、高三)且子女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允许在疆报考(这部分考生要有家长的组织派遣手续等相关材料)。非兵团系统,可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地级(含地级)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材料,经考生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准予报名;兵团系统,可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级(含师级)以上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材料,经考生就学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准予报名。
■在新疆定居的外国侨民,其子女在新疆报名参加高考的条件是?
答:在新疆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如果考生需要借考,那么借考报名条件需要哪些?
答:户口在新疆并符合报名条件,但其父母因公长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借读的考生或因公长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州、市报名参加考试。确有困难需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借考的,其借考地高考的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必须与新疆相同(3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可由考生或其父母工作单位向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户口所在地、州、市户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经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并经借考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同意,到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方可在考生户口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户口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而要求在新疆借考的考生,其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必须与我区相同,并持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同意其借考的书面证明,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可接受其在当地考试。考试结束后,答卷寄往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
推进“异地高考”需要缓步前行
“异地高考”是一个焦点话题。一方面,“异地高考”关涉教育公平,是大势所趋;另一方面,其推进又涉及户籍制度、教育资源分配等方方面面的问题,不同地区在推进“异地高考”过程中所面临的具体情况和承担的压力也不同。
应该指出,异地高考“破冰”对于很多外来人员是一件好事,毕竟会有一部分符合条件者因为这项政策而受益。也许他们的命运转折点就在此处。
异地高考很有必要,但因为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情况很复杂。当下,优质教育资源仍供不应求,如果一刀切地允许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高考,势必对流入地带来不小冲击,造成这些地区教育资源供应紧张,或是“高考移民”的集中出现。
解决某一群体的问题,不能以侵害另一群体的利益为代价。推行异地高考,应从实际出发,兼顾外来人口和本地人口的利益,考虑城市的承受能力。因此,推行异地高考不宜操之过急,不宜一刀切,而应谨慎从事,平衡好各方诉求。惟有如此,才能减少阻力,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