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5)
五、录取办法: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要求美术类省统考涉及的本科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由各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未达到美术类统考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参加校考,已参加校考的校考成绩无效。史论类中艺术史论、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在省文件要求未涉及美术类统考专业的可以直接在我院网上报名系统中报考。
录取原则:
1、本科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本科录取原则:(我院2015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艺术史论专业、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文化产业管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六、港、澳、台及华侨考生报名须知:
1、港、澳、台及华侨考生报考我院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网上报名时需注意:①身份证号填写:构造15位的老身份证号码:“111111” + 6位的生日 + “111”。比如92年12月16日生日,写作:111111921216111 ②报考号:十个零(0000000000)③高考所在:请按照户籍所在地填写,不是现居住地,即使长期在内地居住,香港居民也请填写香港,澳门居民填写澳门,台湾居民填写台湾。
2、港、澳、台及华侨考生还需要参加当年港、澳、台及华侨的联合招生考试(文化课考试),考试详情请与下列机构联系:广东市东风路725号 邮编:510080 电话:020-38776581、38627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