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最新上海市表演类专业统考招生简章(2)

上海美术招生简章
2010/12/21
(三)形体
A、(90分以上)
动作节奏、韵律、感觉、情绪(表情)、协调性优秀以及四肢有一定软开度和能独立跳出一曲风格完整的舞蹈,加之爆发力、控制力、表现力上乘者。
B、(80分-89分)
能独立完成一曲完整的舞蹈,基本功不一定完全达标、但协调性(含节奏、韵律)感觉、情绪较好,又有一定技能和肢体表现力者。
C、(70分-79分)
能独立完成一曲完整的舞蹈,有可塑性但表现力一般,身体运动素质也一般。
D、(60分-69分)
四肢具有一般的活动能力及一定的节拍感或做一段完整的体操、广播操。
E、(40分-59分)
四肢动作不太协调,节拍感较差,又羞于动作者。
F、(1分-39分)
四肢动作不协调,毫无节拍感,不敢或不愿进行形体表演者,甚至有明显的行为怪异,逻辑荒诞。
(四)表演
A、(180分以上)
审题准确、立意鲜明、构思严谨(有情节),表演时自信、松驰,投入真实,有性格特征,行动积极,想象力丰富,勇于表演,敢于与对手交流,能将“人物”的形象、表演展示得有“血肉”、有“色彩”、有“情趣”。从中也能感悟到其表演的创作活力、潜质的魅力以及综合素质的可塑性。
B、(160分至179分)
有较好的表演能力,综合素质也得以反映,“人物”形象能基本完成,但缺乏深度,想象表浅,积极性稍差。
C、(140分至159分)
表演意识不强,“人物”形象没有个性特征,表演时只是完成自身(演员)上场任务。舞台上没有对象(对手)感。但单独行为时,却机敏有余,有表演潜质。
D、(120分至139分)
只能做一般性表演。在舞台上有游戏、好玩之嫌,认真态度欠缺。表演时,有“断线”、“停顿”、“空白”、“无事可做”之反应。但其形象等外部条件较好,也有较好普通话基础。
E、(80分-119分)
表演较为紧张,五官表情呆板,反应迟缓,不善表演。
F、(1分-79分)
表演过于紧张,木讷,毫无反应,甚至有明显的行为怪异,逻辑荒诞。
六、考试方式与评分方法
1、每20名考生为一组,每个科目由5名主考(表演科目7名主考)组成评委,按考试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考试。
2、各专业科目评分由主考当场评分,各主考根据专业科目的考试评分标准,对考生认真考核后单独打分,5名主考(表演科目7名主考)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所得的平均分为该科目成绩。
七、考务管理
市统考试区设在上海戏剧学院莲花路校区(莲花路211号)内。考场由上海戏剧学院提供,考场工作人员以该院为主,其它招生院校为辅。
市统考准考证起讫号:1190001——11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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