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威海)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3)

更新时间:2015/1/8

  ■ 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

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西洋器乐方向)、音乐学(民族器乐方向)

一、初试
声乐、西洋管弦乐、民族器乐考生:曲目一首(中外不限)。
键盘(MIDI)考生:弹奏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手风琴考生演奏曲目一首)。
二、复试
1.主项(占80%)
声乐、西洋管弦乐和民族器乐考生: 曲目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键盘(MIDI)考生:弹奏①音阶、琶音一条②奏鸣曲一个乐章或乐曲一首(中外不限)[手风琴考生弹奏①音阶一条②演奏曲目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2.视唱、听音、乐理(现场口试)(占20%)
注:1.音乐学(西洋器乐方向)包含管弦乐和键盘、MIDI2. 声乐、器乐专长的考生在考试中所演唱、演奏的曲目由我校统一安排伴奏,届时考生将伴奏谱备好3.西洋器乐和民族器乐考生均需要脱谱演奏

舞蹈编导

一、初试
1.舞蹈片段一个(限3分钟内,伴奏带自备,占25%)。
2.命题即兴(中速四个八拍,占25%)。
二、复试
1.基本功测试(软开度、跳、转、翻技巧,占25%)。
2.音乐即兴表演(1分钟左右,占25%)。
注:初试成绩带入复试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每科满分100分,180分钟,4K画纸)。注:1.考生自备考试工具(画板、画架、画凳、颜料、画笔等)。2.考生不得在卷面上作任何与试题要求不符的标记、符号,违者视为无效卷。

  ■ 录取政策

  1、专业合格证发放:根据考生专业成绩,参考各考点报考人数,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按不多于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非考点省份的考生按其校考所在考点省份本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合格线。音乐学专业主项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线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对外正式发布,考生自行查询并打印专业合格证。

  2、录取原则: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重点院校艺术类高考分数控制线,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外语成绩不得低于70分(150分制),方可报考我校。录取时,按文、理科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在各省投档范围内按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具体录取政策以我校2015年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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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