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2)

江西美术联考信息
2014/11/26
(四)省统考的对象
拟报高校的专业属于省统考四大类别涉及的专业范围内的考生(文史、理工、“三校生”)须参加省统考。高考网上报名时只选报院校“艺术类特殊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省统考,而是直接参加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统考成绩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才能参加外省高校组织的相应专业的考试。
(五)省统考的时间、地点
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将于2014年12月7日在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指定考点进行;全省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考试将于2014年12月7日¬18日统一集中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枫林校区)进行。
(六)省统考有关要求
1.省统考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及办法执行。专业考试试题将组织有关专家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须严格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必须统一安排在标准化(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进行;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笔试、面试继续在标准化考场进行或实行全程视频监控(或全程摄像)。部分面试科目继续试行评委电脑记分。
3.评卷、评分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评阅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由5人以上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要有视频(或录音)及文字记录。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以备核查。
三、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文化统考(其中“三校生”考生参加“三校生”全省文化统考),文化考试在各县(区)文兼艺、体或理兼艺、体考场集中进行。单报本科兼艺术考生,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单报高职(专科)兼艺术考生,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本科兼报高职(专科)兼艺术考生,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和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三校生”艺术类考生, 本专科文化考试科目相同,为语文、数学、英语和计算机。
所有文史、理工兼报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参加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文化课使用本科必考科目的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参加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文化课使用高职(专科)必考科目的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和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四、专业考试合格线、资格线的划定
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后,将分别按照当年省属高校和认可省统考成绩的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独立学院(三本)、“三校生”本科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三本)和“三校生”本科艺术类专业合格考生人数,以此划定专业合格线;报考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相应专业资格线划定为: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总分180分,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等专业总分100分,舞蹈学类专业总分90分。
专科(含“三校生”)层次专业合格线,执行报考外省院校艺术类本科相应专业资格线。
五、录取办法
(一)按艺术类招生的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1. 艺术类提前本科或二本录取时,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文理二本线执行。
2.艺术类三本(独立学院)录取时,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文理三本线执行。
3.其他非艺术学门类专业(如建筑学、广告学等)原则上要纳入文史、理工类计划招生,若高校提出按艺术类招生,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上述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执行。
(二)本省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按本省确定的第二批普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省属本科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艺术类专业本科省控文化线)。
除二本批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外,其他批次和专业均实行梯度志愿录取。
1.省内本科录取
(1)列入艺术类提前批次招生的省内高校录取办法
列入提前批次招生的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小专业录取:将文化成绩达到外省本科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专业本科合格线,同时填报该校一志愿的考生,一次性投档至该校,由院校根据考生小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2015年仅声乐、琵琶、二胡、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笙、唢呐、长笛、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舞蹈15个项目可按小专业进行招生。